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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市浏阳经开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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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18: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其中博士高层次人才2名,相关工作经验工作人员2名。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及招聘人数见《浏阳经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条件,详见《浏阳经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说明:年龄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 3月 29 日以后出生;年龄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 3月29日以后出生。

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审查。

(二)公开招聘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公告发布之日为在编在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应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2022届博士研究生和确因疫情原因影响毕业证书发放的,可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络报名—打印准考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聘用等手续。

(一)发布公告

招聘简章、有关考试具体安排、拟聘用人员公示等各环节相关信息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网络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请微信关注“浏阳人社”并保持关注。

2.报名方式:报名时请在“浏阳人社”微信服务号下方菜单中点击“服务大厅”-“我要报名”,实名认证完成后,选择报考岗位并拍照上传本人照片;然后按要求填写其他相关信息(也可登录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iuyang.gov.cn/lysrsj/填写),并上传岗位所要求的材料。岗位所要求的资料包括:①报考人员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2022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个人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承诺书);②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③报考人员盖单位政工人事章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前,应申请好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码)、行程卡,并如实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见附件3,自行下载填写并亲笔签名),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填写好的拍照图片和“健康码”“行程卡”截屏图片与其他资料一并上传接受审查。上传资料不完整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扫描件或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50KB<图片大小<300KB)。考生报考后请尽量注意不外出、不聚集。如特殊情况外出,请及时向组考单位报告相关情况。

3.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4月2日9:00至4月7日12:00。

4.报名成功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组考单位审查。

5.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公告,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因考生个人提交信息缺失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6.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7.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含)方可开考,低于3∶1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备注:两个博士岗位不受该项开考比例限制。)。岗位详情见《浏阳经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请登录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实际,考生进入笔试考场前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均需达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及参加检测,具体请见《2022年浏阳经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附件2)。

(五)笔试

1.笔试考点设在浏阳市城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打印信息为准。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不可用电子证件代替),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考生笔试前需现场接受健康评估和“健康码”、“行程卡”、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查验,请提交本人的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码)“行程卡”和本人亲笔签名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摸排卡》(见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填写)。经查验“健康码”“行程卡”为绿码、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阴性且无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同时考生请自备口罩,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考试时需全程佩戴。缺少其中任何一种证件或未按要求配合做好防疫工作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知识60分、写作40分。具体见《浏阳经开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3.笔试成绩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通过微信推送告知考生本人,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成绩公布之日起三日内按要求递交书面申请到指定地点查分(须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的复印件)。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地点: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资格审查需携带的资料:①报考人员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报考人员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应届博士生需要提供学校盖章证明能如期毕业的相关材料和个人能如期取得毕业证书的承诺书;③报考岗位所需职称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人员的工作经历证明(附件5)和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⑤《浏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准备的相关资料。以上资料缺一不可。

5.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面试

1.进入面试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备注:两个博士岗位不受该项比例限制)。若笔试成绩相同者,同时入围面试。

2.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结果将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3.考核主要侧重了解考生的理论水平、个人特长、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与岗位匹配性。

4.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合格成绩为80分,面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

(八)体检(涉毒检查)

1.按对应岗位招聘计划数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涉毒检查)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涉毒检查)的,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涉毒检查)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体检(涉毒检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涉毒检查)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未参加体检(涉毒检查)或体检(涉毒检查)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九)考察(含资格终审)

体检(涉毒检查)结束后,对体检(涉毒检查)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如有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出现相同分数,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递补不超过2次)。

(十)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用期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有关规定

1.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到单位报到上班或不能提交个人档案的,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本次招聘工作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如出现弄虚作假、违纪违规、随意放弃的,记入浏阳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参加浏阳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须在考试结束后五天内向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说明。

3.所有聘用人员需与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最低服务期限协议书,在浏阳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能调出浏阳市工作。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有以下行为:①以任何理由要求调离聘用单位;②参加外县(市、区)公开选调考试等;③辞职。如拒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聘用人员须赔付相关违约金,服务年限每少一年的违约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七、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同时,为保证本次招聘考试顺利进行,维护招聘考试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实时制定。

3.浏阳市纪委监委受理监督举报渠道:

(1)来信举报:直接寄信至“浏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收。

(2)来访举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反映;办公地点:浏阳市行政中心附三楼5118室。

(3)网络举报:http://hunan.12388.gov.cn/changshashi/liuyangshi/。

4.浏阳市纪委监委驻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受理渠道:来信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来访地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浏阳市行政中心北栋2618室反映;联系电话:0731-82875809(限工作日工作时间)。

5.咨询电话(限工作日工作时间):考务咨询电话(含岗位报名资格初审复审、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等):0731-83671579、83655275 (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浏阳经开区电话:0731-83285589;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3649110(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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