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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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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5-18 17:2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满足临床工作需求,提升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经请示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我院拟公开招聘劳务派工勤人员10名。简章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报考(录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工作期间曾发生医疗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

8、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3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9、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10、录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

11、根据原福建省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完善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卫科教〔2015〕107号)和《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福建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6〕83号)精神:凡是以单位人身份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或以单位人身份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在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含终止培训或退出培训)后3年内不得报考培训基地所在单位的任何招聘岗位;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所需资格条件

岗位说明

最高
年龄

专业

最低
学历

预检分诊

工作人员

10

30

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

大专

24小时值班制度,门、急诊预检分诊通道人员的管理(包括核验闽政通健康码、测温及流调),正确处置发热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消毒隔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门诊导诊相关工作。


对考生资格的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查实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如无特别说明,证书取得时间等,均指计算截至报名截止当月。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8:00-5月24日17:00。

我院将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时间并再次发布报名公告。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招聘邮箱(xmeyzp@163.com)(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报名方式),咨询电话:0592-6159671,苏老师。

3、报名材料::

①本人签名的报名表(见附件)

②个人简历

③身份证

④毕业证、学位证(2022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⑤户口簿(首页及本人个人页)

所有材料应按①-⑤顺序依次扫描成一个PDF,PDF及报名邮件名均按照(招聘岗位+姓名)格式命名。未按要求准备相关报名材料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应确保提交材料及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录取后应提供相应佐证或验证材料。

4、我院将对报考人员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后组织面试,面试人员、时间及地点将于5月27日下午在我院网站“人才招聘—社会招聘”模块公布(http://www.xmdeyy.com/),不再另行通知。

5、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五、面试

面试采用问答式面试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和考核人选,从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一张,按通知时间到我院统一组织体检,逾期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由我院通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或我院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我院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考察工作前,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考察对象有无失信被执行的情况,发现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录用资格。

4、体检、考核不合格被取消录用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录用人选因故放弃录取资格的,从应聘岗位综合成绩上合格线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录用事宜

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我院网站公示7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与厦门高新人才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我院工作,首次合同期限两年。

本次招聘的人员人事及户籍关系调转手续,由派遣公司按规定办理。

八、待遇说明

1、工资:约4000元/月。

2、绩效:1000元/月,考核合格后发放。

3、年终奖金参照我院同级同类辅助岗位人员。

4、福利:由派遣单位按规定缴交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按我院文件规定享受同级同类辅助岗位人员的相关福利待遇。

九、其它事项

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最高年龄30周岁是指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在1991年5月至2004年5月间出生人员)。

2、疫情防控要求贯穿本次招聘全程,将严格按照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最新部署,严密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如须对有关考试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将及时在医院官网公告。考生务必遵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及时关注考前须知,配合做好安全承诺,确保顺利应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次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终止合同。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我院纪检监察室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92-6159624。

本招聘简章仅适用于我院劳务派遣岗位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我院人力资源部解释。

厦门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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