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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中小学教师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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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0 17: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入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提升教育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30名,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安排到招聘单位实行岗位等级重新聘用,以拟聘人员原聘级别与招聘单位有无对应的岗位职数来确定,若招聘单位岗位等级对应岗位无职数,则高职低聘(本人书面承诺服从安排)。
二、招聘岗位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计划招聘教师30名。其中:招聘高中教师11名,招聘初中教师6名,招聘小学教师13名。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附件:《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20日至2004年6月20日期间出生),2022年应届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取得高级职称的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5.熟悉计算机应用,并能运用计算机进行课堂教学。
6.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要求,即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除语文教师以外岗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条件
1.高中教师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对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或具有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学科大类)和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2.初中教师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对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2)须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学科大类)或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3.小学教师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师范类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学科大类)或教师资格证所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相符。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岗位招聘计划中所要求专业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该目录没有的专业,则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2.在香港、澳门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可材料。在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见附件4(证明上须盖有所在单位的行政公章)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问题,由此出现的纠纷由考生自负。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
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未取得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
7.未满服务期的特岗教师、公费师范生以及“三支一扶”教师。
8.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招聘工作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含试教)、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数和相关事项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注册
(1)报考人员登录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注册。
报名网址:http://ldjyj.pzhl.net/index.php
(2)注册的要求和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用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3)注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凡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记入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五年内限制报考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招聘考试。
2.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站。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9:00至6月29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报名所需资料(包括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申请被接受后,请牢记报名密码。身份证号码和报名密码是报考者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资格初审结果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3)报考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注册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自动审查。区社会事务局组织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考生所提交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4)资格初审时间。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基础上顺延两天。
(5)报名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可在填报报名信息2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未获通过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按要求补充、更换资料或修改报名信息再次提交申请,超过规定审查时间的,工作人员将不再进行审查。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3.笔试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数。对特殊岗位,需要降低开考比例的,区社会事务局提出申请,区组织工作局审核,报区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最低开考比例不得少于1:2。报名时达到开考比例,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以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均设置考试合格分数线,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对象。核减、取消及调剂招聘计划的公告在娄底市教育局网站、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上公布,请报考人员注意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4.准考证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准考证的领取、笔试等有关环节具体时间和要求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娄底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综合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折算后的成绩之和,综合成绩折算方式:文科学科岗位(语文、政治、历史、地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理科学科岗位(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信息技术、科学)笔试成绩占比60%、面试成绩占比40%,综合学科岗位(外语、音乐、体育、美术、心理教育、其它)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2、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和与网上报名时使用的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按时进入笔试考场参加考试,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笔试资格。
3.中小学教师岗位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命题。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基础知识和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为20分,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80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所报岗位对应的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应具备的本学科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为3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申请查分的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上查看查分公示结果或电话咨询查分结果(地址:娄底市新星北路577号社会事务局413室,咨询电话:0738-8652899),具体查询时间及查分结果公示另行公告。
(五)面试
1.面试入围人员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对象。笔试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确定为面试对象。如出现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对象。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3)现场资格审查内容。资格审查时,考生本人须现场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学历学位证书
1)往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学信网)下载)等。
2)2022届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须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在2022年7月31日前才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还须由考生本人现场签订学历学位证书承诺书(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凡在202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③教师资格证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提供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任选其中一项即可:
a.提交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符合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注明了资格种类和学科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b.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终审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报考语文岗位的须提供普通话等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⑤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4,证明上须盖单位行政公章)。
⑥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⑦其它说明:报考人员未按规定要求提交面试资格审查相关
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
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面试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岗位拟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面试对象。
(1)按照招考岗位计划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末位同分跟进)。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如果按1:1的比例参加面试,须经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不含60分)。总分为100分;
(2)确定的面试人选名单,在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予以公布。面试考官从娄底市以外选聘,选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工作局的监督。所有岗位的面试考官均由7人组成。
面试具体实施办法以面试公告为准。
3.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领取地点在娄底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北栋四楼、区社会事务
局教育科413办公室凭身份证领取,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单为准。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或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程序和内容:面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电子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未带以上证件或证件不齐者禁止入场,取消面试资格。
①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一律使用顺序号,不得使用真实姓名。
②根据抽签顺序号,抽取备课内容。备课时长为60分钟。
③面试形式:讲课,时长为10分钟,内容为各岗位对应的专业课程。
④对音乐岗位教师、体育岗位教师、美术岗位教师面试内容和形式作有别于其它岗位的规定如下:
(1)音乐和美术岗位考生的面试为专业讲课和才艺展示两部分,其中专业讲课占面试成绩的40%,讲课内容为各岗位对应的专业课程。才艺展示占面试成绩的60%,才艺展示的内容:考生自选专业特长(考点为音乐岗位考生提供钢琴和可插U盘的音响设备,其它所需器具需自带。为美术岗位考生提供画纸、书法纸,其它所需工具由考生自备)。面试总时长为15分钟。
(2)体育岗位的面试分专业讲课和技能测试两部分,其中专业讲课占面试成绩的40%,技能测试占面试成绩的60%。讲课内容为专业课程,讲课时长为6分钟。技能测试为篮球。技能测试时长由面试考官把握。技能测试标准参照2016年版《湖南省体育高考评分标准》执行。
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含60分)考生不列入体检对象。面试具体实施办法以面试公告为准。
(六)综合成绩公布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形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成绩到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在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七)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确定。社会事务局组织体检对象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新进人员的体检范围。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如有体检不合格空缺岗位,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1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进入考察程序。
1.考察方式:根据考察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查阅档案、实地
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
2.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凡有不符合报名条件及其它不宜聘用情形的,经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在考察前办理完成辞职或解聘手续。
4.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自动放弃、其它原因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该岗位不递补。
(九)公示
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等,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录取聘用
1.公示期满,对公示期内有实名举报,后经查实存在不符合“招聘条件”、“报名要求”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影响聘用结果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该岗位不予递补。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不服从岗位分配安排的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2.所有被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的相关手续后与招聘单位签
定《聘用合同书》,被聘用人员进入招聘单位工作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异动或参加其它单位的招聘考试。
3.被聘用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招聘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4.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一般为1年(已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
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5.被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招聘单位建立聘用关系,入职
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
6.所有聘用人员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书》,办理编内聘用手续。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五、纪律要求
(一)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含拟制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招聘单位负责人、招聘工作人员,在组织公开招聘(选调)或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
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
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规依纪处理。考试当中的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需遵守防疫防控相关规定。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考务工作要求,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印发的《关于加强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161号)要求,凡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一律不准参考。同时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看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中相关通知、公示、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官方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看相关网站,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参加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报名、考务咨询电话:0738-8652899。请在工作时间段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的规定,由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七、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成立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社会事务局。整个招聘工作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办公室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本实施方案由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国家级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3.诚信考试承诺书
4.同意报考证明
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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