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丽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2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主要从事办公室辅助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应聘人员必须是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性别不限;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8月1日-8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丽江市古城区玉福路11号,丽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市商务局四楼)
联系人:卢启芳、杜昌霞
联系电话:0888-5121675
邮箱:ljslcj@126.com
四、面试
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试: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录取。
(二)体检: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报考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000元/月,按要求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试用期一个月。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应携带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本人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填写《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到现场报名时,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提供健康码、行程码,从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需居家14天并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用人单位将适当调整应聘条件,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复审、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负责解释。
丽江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2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