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工作需要,为切实补齐补强我区师资队伍,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公办中小学国企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国企编制教师24名,其中高中教师19名,小学教师5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漳州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国企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至2004年3月期间出生的人员)。
5.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6.须参加“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相应岗位考试,且笔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7月27日17:00。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下载填写《漳州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国企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至nczj2021@163.com邮箱(邮件主题请改成:应聘岗位+学历+姓名),并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参加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准考证等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电子版(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
(三)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从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资格审核主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报考条件,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审为准。
进入资格复核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漳州高新区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国企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粘贴相片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口簿;
3.毕业证书(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
4.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到证(未领到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6.报考岗位要求相符的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在2022年8月31日前尚不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笔试成绩单。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
从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2022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统一考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遇笔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照拟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一)体检。对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二)政审。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政审。
招聘单位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核实拟聘用人员有无失信被执行情况。发现拟聘用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查看对应案号并联系执行法院,函询、核实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进展情况。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的,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执行法院的书面证明,方可进行聘用;尚未履行义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应在接到聘用通知15日内报到或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六、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的国企编制教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直接纳入国企编制,试用期间,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参照漳州高新区中小学在编在职教职工的工资标准“同工同酬”,具体根据考核情况发放(任教高考科目的国企高中教师另加目标考核奖金,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二)本次招聘的国企编制教师的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漳州高新教育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合同。
(三)本次招聘的人员由高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各学校任职。国企编制教师由各校区负责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对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教学业绩不达标、不遵守师德规范和单位规章制度、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及规定职责的、考核不合格的,由漳州高新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解除其聘用合同。
七、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二)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电话畅通。
(三)如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政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因放弃体检政审资格、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录用等情况出现人员空缺的,则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如遇笔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我单位无关联。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漳州高新区人力资源( http://gxhr.hxrc.com/)”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招聘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与招聘单位直接联系,联系电话:0596-6628955。
(六)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漳州高新教育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漳州高新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