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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湖北省监狱戒毒系统公务员考试面试和体能测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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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4 18: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和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湖北省2022年度省市县乡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

  见附件,《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二)面试时间及分组

  面试时间为2022年8月5日、6日、7日,每日上午8:30开始,下午13:30开始。

  考生面试分组及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

  请考生对照附件,务必查清自己报考的职位代码,找准参加面试的时间及分组,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

  (三)面试地点

  东湖大厦(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231号),乘车路线:轨道交通2号线楚河汉街站,公交姚家岭站14路、102路、530路、540路、577路、583路、618路、702路、723路、817路,电车1路、电车8路。东湖大厦联系电话:027-67813999。

  (四)面试有关要求

  1.8月5日、6日、7日,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7:10前、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12:10前,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现场资格复审通过的《报名登记表》到达面试地点,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进入候考室候考。上午8:20、下午13:20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进入候考室,查验相关证件后,经过两轮抽签决定面试考场和面试顺序。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3.面试考场及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所携带通讯工具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退还。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通讯工具的考生,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或家长、亲友的姓名、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考生违反纪律,按有关规定处理。

  5.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考试(同一考官组、同一面试题本条件下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体检对象;未达到平均分的,取消该职位。

  6.所有进入考试区域的考生,必须进行体温测量。考生体温低于37.3℃,凭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其中,考前7天内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面试当日,持武汉市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体检区域;考前7天内没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面试当日,持湖北省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试区域。超过37.3℃的,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采取防控措施。

  二、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人员

  见附件,《湖北省司法行政机关监狱戒毒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报考省司法厅机关警务序列职位考生须参加体能测评)。

  (二)体能测评时间及工作安排

  体能测评于2022年8月6日、7日、8日,为期3天,每天上午6:00至12:00为体能测评时间。请考生务必于6:00之前到达集合地点,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时间安排按照到达集合地点的先后顺序进行。

  每天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前一天参加完面试的考生。

  请考生务必按规定的时间参加体能测评。

  (三)体能测评地点

  武汉体育学院西田径场(武汉市武昌珞喻路461号),考生可乘59、72、401、510、521、591、、702、703、709、810、905等路公共汽车到珞喻路马家庄站下,前行约50米即到。

  (四)体能测评有关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评考生须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行程码,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考生体温低于37.3℃,凭健康绿码并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区域。其中,考前7天内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体测当日,持武汉市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体检区域;考前7天内没有湖北省外旅居史的考生,体测当日,持湖北省内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试区域。在考试区域入口就近设置临时等候区,体温测量若出现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人员,应至临时等候区复测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经考点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按相关疾控部门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详见附件2)执行。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每项体能测评成绩由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3.考生需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报名登记表》办理体能测评相关手续,登记候考。对缺乏诚信,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体能测评及录用资格。

  4.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早餐,准备好运动服、运动鞋等。

  5.除妊娠期考生暂缓参加体能测评外(需到现场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材料),因其他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体能测评一律视为不合格。

  6.每天上午6:00至9:00为考生报到时间(上午9:00仍未报到的视为放弃),请尽早到达。

  7.如遇下大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导致无法进行的,体能测评延后(时间另行通知)。

  省司法厅咨询电话:027-87238541

  省监狱局咨询电话:027-67815542

  省戒毒局咨询电话:027-87269035

  附件:省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厅机关).XLS
  附件:省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监狱系统).XLSX
  附件:省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人员名单(戒毒系统).XLS
  附件:面试分组情况表.XLS
  附件: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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