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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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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1 18: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充实经开区社区公益性岗位队伍,加强街镇、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0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社区公益性岗位

二、所属街道、咨询电话、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招聘条件
经开区城镇户籍人员(非经开区城镇户籍需提供商品房购房合同或产权证);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文件要求,经过认定符合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下同)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女40-49周岁,男50-59周岁)。
3.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注: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满两年以上和参与经营企业的人员不予报名。
应聘人员同时还应具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热爱社区工作、热心公益事业;身体健康,高中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
隐瞒相关就业、创业情况的,一经核实不予录用。对于已录用人员一经查实予以辞退,已享受的岗位补贴及保险补贴全部退还。
四、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考核”的管理原则,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遵照用人单位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聘任、使用、考核、退出等管理工作,凡违反相关规定、工作纪律或健康原因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即行终止协议。
(二)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由招聘单位与所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协议一年一签,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计协议期限满三年自行终止(上岗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注: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补贴及保险补贴,参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文件精神执行。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材料。
2022年 8月17日--2022年8月18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劳务交流服务中心
(临河街3478号)一楼
现场报名,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1”。
(二)考试方式。
不设开考比例,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招聘岗位按面试成绩排名录取。
(三)公示和聘用。
经过面试、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人员,与其签订聘用协议,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四)资格复审
由长春市就业服务局对考试通过者进行资格复审。
附件1:《经开区公益性岗位报名须知》
经开区就业服务局
2022年8月10日
附件1:
经开区公益性岗位报名须知
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准备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材料到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后,提交以下材料方可报名:
1、身份证
2、毕业证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就业创业证》第2、3、6、7、9页
5、吉林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6、本人近期红底免冠彩色小二寸照片3张
备注:以上前5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
注:认定零就业家庭成员的报名者,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1、本人《吉林省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
2、《吉林省零就业家庭申请认定表》上所有家庭成员的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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