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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苏仙区2022届农技特岗毕业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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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9 18:29: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苏仙区2022届农技特岗毕业生招聘公告

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届基层农技特岗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农联〔2022〕48号)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 )和《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湘人社规〔2020〕12号)文件精神相关规定,为做好对基层特岗农技人员毕业就业公平竞争,择优选岗的原则,对基层特岗农技人员进行全方面考核考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数量:
2019年苏仙区定向培养的基层农技特岗生6人。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招聘。由区农业农村局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考核小组由区人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组成,对招聘对象进行考核。
(一)查阅档案,了解基本情况。通过农技特岗生个人档案,全面核查其思想道德品质,并需所在社区或毕业院校出具其现实表现材料,提供无犯罪证明。
(二)现场座谈,了解现实表现。在其就读学校或工作实习单位与熟悉其情况的人员进行座谈了解。
(三)面试交流,了解能力水平。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考核小组与招聘对象进行10分钟以内的交流,并从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综合分析、仪态仪表等方面给予综合评价。
通过以上考核环节后,形成考核报告,明确考核结论。
三、体检
1.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苏仙区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考核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3.结果公示。体检结果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4.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核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聘用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区农业农村局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苏仙区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基层农技特岗毕业生,拟派遣到以上核定有空余编制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由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填写聘用相关材料,办理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应在苏仙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特别提示
1.请考生注意疫情防控要求,健康码或行程码红黄码不得参加面试,提前打印好本人面试前24小时内的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信息和彩色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以及面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确保打印的图片信息完整、清晰。
2.所有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答题和用餐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3.面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核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会同考点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面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面试。经研判不具备继续参加面试条件的,安排到隔离观察室休息,由驻点医务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置。
4.考生不配合面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考核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将在苏仙区政府门户网站官网(http://www.hnsx.gov.cn/)公布。不另行电话通知及书面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的信息发布和更新。
附件:2022届苏仙区基层农技特岗毕业生考核测评表.docx
苏仙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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