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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公安局招聘26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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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0 18: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恩施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26名(其中男性勤务辅警25名,女性文职辅警1名),其中特警大队男性骑警2名,交警大队男性勤务辅警2名,视侦大队男性勤务辅警1名、视侦大队女性文职辅警1名,城区派出所男性勤务辅警14名,新塘派出所男性勤务辅警2名,红土派出所男性勤务辅警3名,太阳河派出所男性勤务辅警1名(具体见附件1职位表)。

二、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人员属公安机关非政法专项编制人员,辅助人民警察从事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及内部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

2.限恩施州内户籍或长期居住在恩施市内的居民,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时间计算截止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3.文职辅警具有大专以上、勤务辅警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其中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特警辅警身高1.72米以上,体形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5.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在恩施市公安局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离职或个人原因离职后未满2年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考生自愿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8月22日至8月23日(8:30-12:00;14:30-17:30)

地点:恩施市公安局办公楼一楼大厅(恩施市施州大道224号)

提交资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恩施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学信网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荣获相关表彰奖励的需携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本人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

6. 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机动车驾驶证)。

7、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并扫码进入“辅警招聘临时工作群”。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体能测评、笔试和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成绩。

1.体能测评

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详见附件3)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入综合成绩,体能测评三项均达标考生,进入笔试。测评当日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自备运动装备参加测评。

测评时间: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2:00。

测评地点:待定。

测评内容:10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2.笔试

笔试时间:2022年8月25日。

笔试地点:待定。

笔试内容:笔试成绩100分,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

3.面试

参加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2年8月26日全天。

面试地点:待定。

面试内容:面试成绩100分,面试主要测评考生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能力、应变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知识。

(三)加分政策

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表彰奖励的适当加分,其中在服役期间获得营级及以下表彰奖励一次加0.5分,获得团师级表彰奖励加1分,获得军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加2分,同一事件受到不同层级表彰奖励按最高的加分。加分分值直接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四)成绩公示

通过中国硒都网、恩施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市公安局政工信息网公示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不足1:1人数的职位,按照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确定体检入围人员。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应聘者;若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时,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人民警察职位相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在招聘群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复检,复检应在一个星期内完成,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

(六)政审

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政审工作由户籍地派出所完成。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人民银行查询本人征信记录,政审不合格或征信记录不良、为法院被执行人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通过中国硒都网、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天,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考生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期结束后,由市公安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分别与招聘对象签订劳动合同,报市编办、市人社局备案。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一年,未满一年离职的,所配发的服装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岗前培训

由恩施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经培训合格者方可上岗,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六、递补

在本次辅警招聘面试、体检、政审、培训、试用期等环节,应聘者自动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中按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本次招聘考试成绩至2023年1月1日前有效,恩施市公安局出现辅警岗位空缺,经政审、体检合格后可以补充。

七、薪酬待遇

按照《恩施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落实辅警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服装装备、教育培训等经费,并办理社会保险,享受从优待警相关政策。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在应聘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关注现场报名时进入的临时微信工作群,及时了解各项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温馨提示:

1、本次报名不缴纳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培训;

2、请考生自觉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尤警官 18372591299,胡警官:18372591222

         恩施市公安局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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