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我县乡镇机构改革,优化人才结构,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根据《确山县深化乡镇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确办〔2022〕12号),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我县县直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选聘一批工作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聘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选聘计划
选聘乡镇全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选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1.5,否则选聘名额按比例核减。
三、选聘资格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确山县县直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学校、县直医院、乡镇卫生院除外)。
(二)选聘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选聘对象年龄为45周岁以下(以本人档案年龄为准,1977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查由确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共同组织,选聘的具体工作由县人社局负责。报名咨询电话:0396-7010199。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8月26日,共3天。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确山县人社局综合办公楼301室
3.疫情防控要求:
(1)所有考生进入报名点前,均需扫考点场所码(场所码显示健康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疫苗接种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信息)。
(2)考生须提供开考时间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在报名全程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
(4)进出报名点时,应保持1米以上间距,有序行进,避免人员聚集。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1)《确山县2022年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报名表》1份(见附件);(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人档案中的已认定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3)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4)享受加分政策的文件、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具备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1)2019年以来,获得县、市、省、国家级表彰的人员分别加2、3、4、5分(加分不累积计算,以最高奖励计算)。
(2)退伍军人(以退伍证为准)加2分。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于2022年8月30日工作时间内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情形的,取消其选聘资格。
(二)考试的方式和内容
本次考试只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公共基础知识》、2022年1月以来的时事政治。笔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全权委托考试机构承担。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
(四)选岗
拟选聘人员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由本人自主选择岗位。在选岗过程中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拟选聘人员在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选聘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违反选聘纪律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选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
确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ueshan.gov.cn)作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专用网站,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查阅有关信息。
本实施方案由确山县2022年公开选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到乡镇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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