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关于印发《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和社会监督员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应急〔2021〕9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专业化能力建设,有效整合利用安全管理方面科技人才资源,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应急处置等方面咨询参谋、技术支撑的作用,进一步提升管理区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员(以下简称:技术检查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根据工作需要,招聘煤矿领域技术检查员2名(服务范围为露天煤矿1座,年产1500万吨;井工煤矿1座,年产500万吨);电厂领域技术检查员2名(服务范围为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基建期电厂1家);危险化学品和工贸领域领域技术检查员2名(服务范围为辖区危险化学品、工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二、岗位职责对管理区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煤矿、电厂、危险化学品、工贸等领域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日常监管、宣传教育培训、事故调查处理、咨询、应急救援等提供技术支撑;完成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三、聘用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其他要求
1.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积极投身安全生产事业,工作认真负责,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2.熟悉并能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3.熟悉相关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熟悉行业领域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等生产技术、有较强的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
4.具有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工作经历10年以上,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年龄原则上在60周岁以下,熟悉监管方式方法,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企业现场安全管理经验;
5.能深入现场开展相关业务工作,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在精力和时间上能够保证参加执法检查、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分析等工作。四、工作地点乌拉盖管理区应急管理局五、招聘流程本次招聘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应急、工信、人社、财政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管理区安委办,负责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的协调、沟通和联系)。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1.报名时间及程序公告之日起,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名者认真填写《乌拉盖管理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技术检查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邮箱:wlganjianju@163.com 。联系人:任建宝,联系电话:0479—3351439。2.报名注意事项(1)报名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名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3)报名者所提供的照片必须为彩色免冠标准证件照。对模糊不清、网络截图、生活照等各种不符合规定的照片将不予通过审核。(4)报名者必须详细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其中:个人简历应按照高中(中专)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三)面试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择期组织面试。(四)考察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与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等方法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 (五)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六)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到聘用单位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的技术检查员由管理区安委办组织签订聘用合同并颁发聘任书(合同聘用制,聘用时间为1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优先再次聘用。六、薪酬待遇技术检查员薪酬为年薪制,工资按月支付,年薪共计10万元。聘用技术检查员交通和食宿费用由管理区统一安排。七、纪律要求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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