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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奈曼旗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做好2022年奈曼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根据《通辽市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实施方案》结合本旗2021年度、2022年第一批公开招聘情况及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编制空缺情况,经奈曼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组织招聘第二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2022年奈曼旗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2022年奈曼旗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3名列编工作人员。招聘旗直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144人、卫生健康系统岗位59人。招聘岗位详见附件《2022年奈曼旗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表》、《2022年奈曼旗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健康系统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本次招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79人;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12人;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10人,其他岗位为普通岗位。
1.“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自治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三年规定时限内未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2.“蒙汉兼通人员”是指:符合报考条件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3.“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两年择业期内(包含2020、2021两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 5日至2004年9月5日(含)期间出生的),林草系统部分岗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5日以后出生);
9.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8月31日。其他条件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5日。
10.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2年9月5日(含)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2年9月5日(含)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或退役)超出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应聘 “项目人员”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sign.naimanyun.cn)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及交费时间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目人员”、“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8:30--9月6日17:00
交费时间:2022年9月5日8:30--9月7日10:00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2日8:30--9月16日17:00
交费时间:2022年9月12日8:30--9月17日10:00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网站中查询报考岗位报名人数;同时,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本次招聘综合类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3:1;卫健系统岗位(除招聘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外)笔试开考比例为2:1,卫健系统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项目人员”、“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将核减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交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退还,若二次报名需重新交费)。调整的岗位在奈曼旗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布。
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
5.应聘人员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否则,将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6.应聘人员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对于故意隐瞒个人信息,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7.应聘人员报名时自行选择笔试、面试语种(蒙汉兼通岗位除外),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8.资格初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予以提示理由。应聘人员应认真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审核按钮,进入资格初审环节。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所有信息不能再更改。
9.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通过微信方式进行交费。考试收费120元(报名费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未参加考试者,报名费、考务费概不予退还。
10.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低保家庭报考者免收报名费、考务费;2021年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
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上传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的须上传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须上传所在乡镇(街道)扶贫办或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或证件(在报名系统中上传相应减免费用材料)。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上传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仅适用于符合减免报名费和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其他不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无须上传毕业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对符合减免报名费和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选错报名费而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二)笔试
1.本次笔试科目为两科,满分各100分。
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卫健系统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2.试卷种类及要求
对应聘非“蒙汉兼通人员”的岗位,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文字两种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必须用蒙古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对应聘“蒙汉兼通人员”的岗位,笔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文字两种组成。笔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蒙古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奈曼旗人民政府网站。
4.政策加分
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类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得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得分×50%+政策加分。
卫健系统医疗岗位笔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得分×20%+医学基础知识得分×80%+政策加分。
6.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在奈曼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按照事业单位考试有关规定,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资格复审人数与各岗位招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不足3:1的,本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还需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旗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5)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6)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由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档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概不退还。
4.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5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工作由奈曼旗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应聘非“蒙汉兼通人员”的岗位,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自行选择,选择后不可更改),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否则按零分处理。。
应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面试试卷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文字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蒙古文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语回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结构化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含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岗位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6.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通知详见奈曼旗人民政府网。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修订标准进行。体检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后体检机构要求复检的,以最终复检结果为准。应聘人员体检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按管理权限报组织或人社部门备案核准。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上报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奈曼旗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且查有实据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用人单位与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基层事业单位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和通过绿色通道刚性引进的人才,招聘单位应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2.拟聘用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本次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取消本次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四、纪律和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执行。
(二)建立应聘人员公开招聘考试个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及诚信管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报名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中,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缺时,均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一环节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
(三)本次公开招聘方案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招聘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有关信息将在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奈曼旗人民政府网公布。
综合类岗位(党群部门)咨询电话:0475-4211561
综合类岗位(政府部门)咨询电话:0475-4213400
卫生健康系统岗位咨询电话:0475-4213862
附件1:2022年奈曼旗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类岗位表
附件2:2022年奈曼旗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健康系统岗位表
奈曼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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