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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鄂尔多斯杭锦旗事业单位引进15名紧缺人才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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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5 18: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解决全旗部分事业单位人才短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5名紧缺人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详见《杭锦旗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学历及专业岗位需求条件详见(附件)《杭锦旗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引进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知识和社会实践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吃苦耐劳精神及团队协作精神。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2年7月31日。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信息发布

公开引进紧缺人才公告通过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引进网站(网址:https://www.nmgbfrc.com/announcement/index.php?id=145)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请于面试一周前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上午09:00--9月16日下午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从业资格证及工作证明。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报名人员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一致而影响报名、资格审核、聘用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报名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在招考期间需保持畅通,因电话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8.本次人才引进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截止时间:9月17日上午12:00。

2.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公开引进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公开引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完成,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公告。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在线验证报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从业资格证及工作证明。

(五)面试

1.由旗公开引进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建面试评估组,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不设开考比例,由旗公开引进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时间、地点、需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个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整体成绩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六)考察

1.由旗公开引进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引进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 1:1 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养、理想信念、道德品行、专业知识水平、学习工作能力等情况。

2.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3.具体考察时间通过电话另行通知。考察结束后,在决定人选前,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我旗工作等事宜。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体检

面试和考察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2.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体检由旗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3.考生不按时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八)公示

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1.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对公示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杭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签订合同

引进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引进资格。对引进人才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辞职人员须承担人才引进相关违约责任。

四、待遇

(一)引进人员为事业编制,签订合同后,享受杭锦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引进人员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给予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和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

五、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觉接受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执行人才引进纪律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

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3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杭锦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请予关注。公告由杭锦旗公开引进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77-6628872,咨询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杭锦旗公开引进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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