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计划,为深入贯彻近期各级关于稳就业保民生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缓解就业压力,依据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拟为22个单位招聘公共事务辅助管理、基层社会管理等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员类型
本次共开发公益性岗位55个,招聘人员为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无农村承包土地,已进行失业登记且符合岗位要求的下列人员。
1.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2.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残疾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4.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左权县最低生活保障相关证明、近3个月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证明及就业创业证)。
注: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招范围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包括自考、函授、电大、党校等成人高等教育的毕业生。
符合上述条件人员需先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方可报名。
二、招用人员单位及数量
具体单位(排名不分先后)如下:
序号
| 单 位
| 招用
人数
| 岗位职责
| 学历要求
| 1
| 左权县文化和旅游局
| 3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
| 2
| 左权县委宣传部
| 2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
| 3
| 左权县档案局
| 2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
| 4
| 左权县委员会党校
| 6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
| 5
| 左权县乡村振兴局
| 4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
| 6
| 左权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2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
| 7
| 左权县统计局
| 2
| 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 高校毕业生
| 8
| 左权县住建局
| 3
| 基层社会管理
| 高校毕业生
| 9
| 左权县财政局
| 3
| 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 高校毕业生
| 10
| 左权县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 2
| 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 高校毕业生
| 11
| 左权县史志研究室
| 1
| 基层社会管理
| 高校毕业生
| 12
| 左权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 2
| 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 高校毕业生
| 13
| 左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2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
| 14
| 左权县羊角乡人民政府
| 2
| 基层社会管理
| 高校毕业生
| 15
| 左权县自然资源局
| 2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
| 16
| 左权县民政局
| 2
| 公共事务辅助管理
| 高校毕业生
| 17
| 左权县残疾人联合会
| 1
| 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 高校毕业生
| 18
| 左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
| 公共服务岗位
| 高校毕业生
| 19
| 左权县融媒体中心
| 3
| 基层社会管理
| 高校毕业生
| 20
| 左权县交通运输局
| 5
| 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 高校毕业生
| 21
| 左权县能源局
| 2
| 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 高校毕业生
| 22
| 左权县人民法院
| 3
| 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 高校毕业生
| 总计
| 55
|
|
|
三、招聘条件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招聘程序
(一)认定
(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程序
就业困难人员按户籍所在地实行属地认定管理,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村委会)公示核实、街道(乡镇)审核、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的程序进行。
(2)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有效期内)、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父母双方页);
3.《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一式5份;
4.《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第2,3页)及已登记失业页(第6页)复印件;
5.一寸红底彩照8张;
6.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7.《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1份;
8.靠借贷上学的大学生提供上学期间的借贷合同(原件,一年即可);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大学生需提供情况说明、真实性承诺及相关印证资料(所在村、乡镇、街道、社区出具相关证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享受低保相关印证资料;
(3)认定时间:10月8日至10月10日
(4)认定地址:左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北大街91号)
(5)其他规定
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审核和管理,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申请人员弄虚作假的,撤销对其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对违反规定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一经核实,即刻注销其就业困难人员身份,已享受相关政策的立即追回,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二)报名
1.报名时携带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2张;
(2)已经加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专用章”的《就业创业证》(或《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晋中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各聘用单位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试,招满为止。对申报单位岗位超过其招用人数的报名人员,可自愿选择给予调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左权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各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为每月1630元(后期随标准变化进行调整),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公岗工作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工龄连续计算。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聘用人员均与聘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人社局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聘用单位按照《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暂行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七、监督
本次招用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请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54-8633666
咨询电话:0354-8633780
附件:
二、《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docx
左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