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受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委托,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招聘等各环节信息均会发布在芜湖市人才网-热点招聘版块(www.ahwhrcw.cn)。
三、招聘条件
1、岗位计划及要求:
芜湖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表
| 序号
| 用人科室
| 岗位
| 招聘计划人数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备注
| 1
| 总务科
| 资料员
| 1
| 不限
| 大专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能熟练使用电脑办公系统
| 2
| 门诊部
| 导诊员
| 3
| 不限
| 初中及以上
| 48周岁以下
| 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相貌端正、灵活、沟通能力强
| 各岗位工资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不低于4200元/月(含五险全部费用)
|
2、报考资格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服从组织分配;
5.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适应岗位所需的能力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原单位开除或辞退的;
2.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少年管教、行政拘留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5.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6.曾在公开招聘中违反招聘规定情形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8.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或现役军人;
9.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用手机微信扫描附件二维码,第一次登陆腾讯文档需点击右上角“立即登录”-“开始使用”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如未显示“立即登录”则为已登陆状态,可直接如实填写并提交报名表。填写的信息需与登记报名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报名后可再次扫描报名二维码,如提示“已提交一份”视同为报名成功。报名期内可扫报名二维码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结束,不得更改报考岗位。
2.报名时间:10月21日至10月25日,逾期不再补报。
3.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于10月26日在芜湖人才网-热点招聘版块发布,请及时查看,(逾期审查的视为放弃,本次招聘不设初审,按期报名皆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材料(纸质版)清单如下: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档案》及承诺书(见附件);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所提供的证书(件)均须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主管部门同意的紧缺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在芜湖人才网公布。
(二)面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届时于芜湖市人才网公布。面试需缴纳面试费用80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内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芜湖人才网按规定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至2022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确定为聘用的人员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
五、纪律要求
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疫情防控
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需遵守最新防疫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招聘工作全面落实“测体温、戴口罩、双码(安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查验、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四院:0553-3028577
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0553-3991378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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