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就业服务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就业援助制度,以便更好的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 及时补充基层公共服务工作力量,经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批准,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年度计划,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2名就业困难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灵石县2022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岗位表》 (见附件1)
二、 招聘人员范围
( 一 ) “4050人员”: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 我县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限非农业户口)。
(二)高校毕业生: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 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毕业五年内全日制高校毕业
生。
( 三 ) “零就业”家庭成员: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 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
(四)残疾人。
(五)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
(六)长期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人员。 上述人员均需在2022年10月27日前到县就业和人才服务
中心(劳动保障大厦405室)办理《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 就业援助对象后方可报名。报名人员自行下载《灵石县就业困 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见附件2)
(注:已享受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或公益性岗位补贴的除外)
三、 招聘条件
1、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 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上午9点
2、 报名地点: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天石新城劳动保障大厦)
3、 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1)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1张;
(2)已经加盖“就业援助对象认定专用章”的《就业创业证》、毕业证、身份证。
(二)面试。本次招聘不组织笔试,由各用人单位对符合 条件的报名人员当场进行面试,招满为止。
(三)公示。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灵 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 进行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与其签 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 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 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760元(工资随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调整),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其中单 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六、 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为 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按照《灵石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及管理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七、疫情防控措施
报名人员要主动服从各个环节工作人员的安排,按照要求 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咨询。
八、 监督
本次招聘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 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请向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 检监察室举报投诉。
投诉电话:0354--7618108
咨询电话:0354--7619507
灵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