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管理规范、素质优良的社会化、职业化、专业化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建设, 经研究决定在本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洪湖城区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洪湖市城区社区的31个社区工作者岗位,包括新堤街道、滨湖街道、洪湖经济开发区所辖社区的具体工作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热爱基层社区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自动化软件操作。
(二)资格条件
1、持有洪湖市户籍或属洪湖市城区常住人口。
2、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男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女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或有5年以上社区工作经历的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以上。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与、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7、其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体检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从10月31日至11月2日工作日的8:30起17:30截止。报名地点设在市民政局人事教育股(市民政局2楼),联系电话:0716-2203706。报名人员须仔细填写《洪湖市2022年度城区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认真阅读“个人承诺”内容并签名。
报名人员须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常住人口提供居住地社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与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资格审核。在报名现场同步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日期登录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11月8日至11月9日的工作时间到市民政局人事教育股(市民政局2楼)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招聘人数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经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根据情况核减招聘岗位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设置面试成绩合格线75分,达不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核环节。面试时间:11月12日,面试地点:洪湖市双语实验学校。
(四)考核。根据招聘岗位数和面试成绩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突出德才素质,重点对其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考核对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并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没有递补对象的,核减此招聘岗位。
(五)体检。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其他相关规定组织。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对象的,核减此招聘岗位。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六)聘用。对体检合格人员,在洪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城市社区工作人员聘用办法办理聘用手续。
五、政策待遇
(一)聘用期间待遇。聘用人员按照洪湖市城区社区工作者待遇保障的相关办法兑现薪酬福利待遇。
(二)最低服务年限。聘用人员原则上在所在社区岗位上的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年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六、相关注意事项
(一)做好个人和公共防护。在选聘的相关环节,考生要佩戴防护口罩,如实登记并报告个人身体状况,积极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严格遵守考场公共卫生和防疫秩序并做好个人卫生。
(二)确保手机畅通。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考试、考核、体检等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招聘机会。
附件:洪湖市2022年度城区社区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中共洪湖市委组织部
洪湖市民政局
洪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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