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录工作,进一步充实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实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文员。
一、招录原则及人数
本次招录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择优录用的原则,本次拟招录政府专职消防文员72名。结合消防工作实际,本次招录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以男性为主,具体招录计划见附件。
二、工作性质及岗位
被录用的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在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各县(市、区)消防救援大队的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窗口服务等岗位从事辅助性工作,并按照《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试行)》进行管理。
三、招录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1997年11月11日至2004年11月21日;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5周岁(1996年11月11日后出生)。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特殊专业人才,经支队以上单位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3年11月11日后出生)。
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五)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七)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八)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劳动合同
(一)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与被录用政府专职消防文员订立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期限(首次签订1年)、工作性质、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工作纪律、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事宜。
(三)劳动合同到期需延续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需要、双方意愿、现实表现和考核结果等,可以续签劳动合同并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四)劳动合同一式两份,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各持一份。
五、待遇保障
(一)政府专职消防文员的入职工资标准不低于运城市同等学历事业编制人员转正定级的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机制由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
(二)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为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合同期内的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因公受伤、致残、患重大疾病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和山西省有关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抚恤和社会保障事宜。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按照程序申报。
(四)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五)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在运城市范围内享受交通出行、医疗、子女教育、景区游览等方面社会优待政策。
六、招录程序
招录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政治审核、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和体格检查、公示、录用、递补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人员按照个人意愿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www.ycsrcsc.com)。网上报名人员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www.chsi.com打印,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退伍证、立功受奖、本人及配偶征信报告、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以及近期红底一寸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报名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须在《运城市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上签字确认,拒不签字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政治审核
由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办公室对考核招录对象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现实表现及其近亲属的政治情况予以审核,对政审不合格的,一律予以淘汰。
(三)笔试、心理测试
笔试、心理测试由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办公室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1、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2 、职业能力测试:《全国事业单位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山西省事业单位考试综合试题》。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结果为“不合格”的予以淘汰。
(四)面试
笔试和心理测试全部合格的招录对象参加面试。
面试分为自我介绍和现场答题两部分,主要考察招录对象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等内容。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予以淘汰。
(五)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由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工作办公室指定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体格检查标准参照运城市事业编制人员招录体格检查相关要求执行,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结合消防救援职业要求,对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体检结束后,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办公室统一进行审核、具体作出结论,确定公示人员名单。
(六)公示
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笔试、心理测试、面试和体格检查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招录平台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被录用人员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拟录用对象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
(八)递补
在招录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入职培训不合格人员的情况,经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从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入职培训
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后,由运城市消防支队招录办公室对新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文员进行入职培训(试用期)。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培训内容为:思想政治教育、法律法规学习、作风纪律培养和业务培训等。
培训结束后,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实施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入职培训(试用期)结业考核,并出具《消防文员入职培训结业鉴定表》。
考核合格的,试用期转正,完成等级评定工作,填写《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登记表》。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根据计划对拟确定招录的消防文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统一进行分配,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必须服从分配结果。
培训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淘汰。
八、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11日—11月21日进行网上报名
咨询电话:0359-2281315
九、其他事项
在招录过程中,所有公示信息、通知、公告等全部以公开公布的内容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考生因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录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延误、影响招录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担。
报名重要提示:
欢迎广大符合招收条件的社会人员及毕业生踊跃报名。
此次报名及整个招录过程中,如发生任何单位及个人向报名者收取中介费、培训费等任何费用,请应聘者进行举报投诉,切实维护个人权益。举报电话:0359-2281315。
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1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