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社区工作力量,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促进县城和谐稳定与繁荣发展,现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公开选调社区工作者,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人数及待遇
从鸡泽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中选调10名社区工作者,配齐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选调人员编制、档案、人事关系仍在原单位,组织关系转入鸡泽镇。选调人员执行档案工资,期间工资费用列入财政预算,预算统筹列入乡镇经费,由鸡泽镇人民政府负责日常管理和工资发放,人员工资待遇福利与鸡泽镇保持一致。离开社区岗位后,工资按选调前工资渠道列支。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一)鸡泽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学校、医院工作人员不在公开选调范围之内)。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党务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1月4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疫情防控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4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中共党员优先。
(五)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①新录用、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②涉嫌违纪违法正在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负责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政治面貌等资格条件审查,县纪委监委负责廉政审查。
(三)面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面试组,主要了解报名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
(四)确定人选。按面试成绩和拟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时,党龄、工龄时间长者优先),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显要位置公布。
(五)考察。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选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进行严格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经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显要位置公布。
(七)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按照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方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1日
(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设在县委组织部(行政服务中心6号楼209房间)。
(三)报名材料: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正反面打印,需所在单位盖章同意报名和编办盖章核实编制)。
(四)报考者所提供材料信息必须真实、合法、准确,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负责。
(五)本公告5天(自2022年11月4日至11月8日)。
咨询电话:0310-7520567
中共鸡泽县委组织部 中共鸡泽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鸡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鸡泽县民政局
2022年1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