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二道湖天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属国有独资企业,经营范围:白云石、石英石、石灰石矿的开采;石英砂生产、销售。因工作需要,哈密二道湖天湖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二道湖矿业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员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2、 招聘岗位及人数
业务员一名
(一)岗位描述:负责根据矿山生产情况拟定公司白云石产品的销售方案,开拓销售市场,组织完成白云石合格产品的发售及货款的回收,确保销售目标的完成。制定月、季度、年度销售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并执行实施。
(二)任职资格: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且能长期从事矿山一线工作者优先;具有露天矿山(非煤矿山)工作经历者优先;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良好的品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遵守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分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
(三)薪酬待遇:矿山员工工资标准根据岗位和个人工作能力情况,按照哈密二道湖天湖矿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3、 报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聚集新疆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工作总目标,自觉践行依法治疆、团结稳疆、文化润疆、富民兴疆、长期建疆的治疆方略,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认同并积极践行公司企业文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勇于担当,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三)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实践工作经验丰富,工作业绩较突出。
(四)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责任心、事业心,身体健康。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个人有不诚信记录或违法犯罪记录的;
2、个人被组织处分且仍在处分期内的;
3、有任何因经济往来而引起的法律诉讼遗留问题。
四、招聘程序
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初步确定聘任人选、体检、决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等程序。
4、 管理和待遇
(一)聘任管理。确定的拟聘任人选须在入职前辞去原单位所任职务并解除劳动(或人事)关系。在聘任期间,未经同意不得兼任其他职务。岗位聘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解除聘任职务。
(二)薪酬待遇。按照业绩薪酬双对标,同地域同行业薪酬水平相当原则,员工薪酬由月度工资(含月度岗位工资与月度绩效工资)、年度绩效工资和其他奖励三部分构成。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8日-2022年12月18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政务网http://www.btnsss.gov.cn/下载相关资料。
报名的人员请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任职证明材料、个人自荐(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经历、擅长专业、薪酬意向等)等材料的扫描件或清晰照片发送至邮箱号:332775881@qq.com。
(3) 资格审查。按照选聘条件、资格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任职证明等材料,按岗位具体要求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的,即取消资格。
(4) 联系方式。王女士0902-2565388、13899367033
联系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红星大夏
7、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监督。监督电话:1336902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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