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是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组成部分,承担着防范化解全省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大职责。为满足办公需求,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后勤装备处工作岗位:1人,男女不限。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练操作电脑及相关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3.会组织后勤保障工作,熟悉装备管理,或仓储信息管理,或住房管理、建设工程管理等。
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文员岗位:2人,男女不限。
二、基本条件
(一)后勤装备处工作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者;
2.年龄在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自愿从事后勤保障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军队执勤人员的体格检查标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文员岗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者;
2.年龄条件:初级专业岗位的不超过35周岁,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
3.资格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
4.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消防工作;
5.有较好的文字编辑、口头表达能力,能熟悉使用office、WPS等办公软件,有从事消防文员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6.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责任心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从管理,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
7.身体健康,体貌端正,身体无明显缺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能适应正规化管理工作。
三、优先录取条件
(一)后勤装备处工作岗位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装备管理,或仓储信息管理,或建设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相关专业资质证书的优先考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直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血亲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文职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后勤装备处工作岗位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据实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简历和相关资料压缩打包后发送到邮箱:602676662@qq.com(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咨询:0871-64569618(王老师)。
2.报名时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工作日时间。
3.资格初审:收到报名信息后,经初步审核,我们将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及审核进度另行通知。
(二)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文员岗位
1.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在报名时间内据实填写报名表,并将报名表、简历和相关资料压缩打包后发送到邮箱:ynxbzd@126.com(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联系方式)。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致电咨询:0871-63559957(袁老师)。
2.报名时间:12月12日至12月16日工作日时间。
3.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1)
(2)上传身份证、有效学历证书;
(3)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照片);
(4)凡通过全国职业技能考试并取得初级以上资格证书的报考者,需提交资格证书电子材料;
(5)退伍军人需上传退伍证电子材料;
(6)其他相关从业证明材料。
4.资格初审:收到报名信息后,经初步审核,我们将电话通知初审通过人员携带相关资料参加面试。
5.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知识的掌握、应变能力和组织能力等。
六、人员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后勤装备处工作岗位
1.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按照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500元/月的标准发放,试用期限为3个月;转正后工资按“工资总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计算。此标准随国家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详细工资待遇按照《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行政办公文员、服务保障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文件规定执行。
2.保险保障:录用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
3.休息安排:享受每周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每年有带薪年假。(一旦接到较大以上消防应急救援勤务命令时,需要返回参与后勤保障工作)
4.工作地点: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昆明市官渡区海塘路666号)。
(二)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文员岗位
1.工资待遇:试用期工资按照本科以下学历(或有初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资格)2000元/月、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或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500元/月的标准发放,试用期限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购买社会保险;转正后工资按“工资总额=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计算。此标准随国家标准的调整而相应调整。详细工资待遇按照《总队机关及直属单位行政办公文员、服务保障人员及临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文件规定执行。
2.保险保障:录用后,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与住房公积金,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保险基数缴纳。
3.休息安排:享受每周双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每年有带薪年假。
4.工作地点: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昆明市官渡区石坝路328号)。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