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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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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3 14:5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2022年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员岗位)招聘公告

合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教育部、工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建高校,国防科工局与教育部共建高校。2005年成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09年成为国家“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行列。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员岗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岗位条件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辅导员岗位)
                       
                        2人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研究生专业均为心理学、精神医学等相关专业。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知识。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具备开展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工作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有从事过相关学生工作经历,且表现优秀。
7.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8.报名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月12日以后出生),有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经历且表现优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9.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学校按照发布公告、受理申请、资格审查、能力考核、政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1.申请报名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考核(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时间和地点并另行通知)
(1)初选。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应聘者简历和视频材料,按照笔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10:1的比例择优确定笔试人员名单,不足10: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工作技能等。笔试60分为合格。
(3)心理测试。运用标准测量表测试,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作为确定面试人选的重要参考。
(4)面试。笔试成绩合格,并综合心理测试结果,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具备从事学生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综合能力。面试顺序于当日现场抽签确定,未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3:7的比例合成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确定政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有数名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员,若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4.政审。学校对应聘者进行政审。
5.体检。学校组织应聘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6.公示、聘用。综合政审、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我校人事处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者于2023年1月12日之前,通过发送报名材料至电子邮箱xgbzp@hfut.edu.cn进行报名。
应聘者须如实填写《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2022年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和《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2022年辅导员公开招聘信息登记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信息登记表、个人简介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打包发送(个人简介包含个人简历和个人介绍视频,其中,个人介绍视频应阐述应聘岗位的个人优势,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mp4格式,200M以内;必要材料包含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或毕业证明,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及科研、获奖情况证明等,并作必要说明)。邮件名称请以“岗位名称—姓名—学历—毕业院校”格式发送;附件请以“姓名—报名表”(word版)“姓名—登记表”(word版)“姓名—个人简介”(word版、mp4格式)“姓名—证明材料”(PDF版)分别命名。
学校将根据资格审查、个人简历、视频材料等综合考察的方式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并以电子邮件、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本人。请务必保证报名信息中联系方式的准确性。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五、人事管理及相关待遇
学校与新进辅导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模式,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校内同类同职级人员标准执行,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六、其它
1.学校成立招聘工作小组,招聘工作小组成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遵守回避制度。
2.应聘者必须按要求准备材料,内容不全或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各项材料必须真实无误,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成绩、体检、政审、聘用等。
3.学生干部需有任职单位(院、系或学校主管职能部门)经办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中共党员需有所在单位党组织开具的有经办人签字附联系方式的盖章书面证明。
4.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5.应聘人员自行解决往返路费、住宿等事宜。
6.联系方式:
人事处:0551-62901652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0551-62905036
邮箱:xgbzp@hfut.edu.cn
附件1: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2022年辅导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2:合肥工业大学(合肥校区)2022年专职辅导员公开招聘信息登记表.xlsx
附件3:相关证明(参考样式).doc
合肥工业大学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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