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决定公开招聘2023年度气象类应届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宁夏气象部门2023年度公开招聘气象类专业应届毕业生27名,其中:区级10名,市级9名,县级8名。具体见《宁夏气象部门2023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气象类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及职数表》(附件1)。
本批次公开招聘面向气象类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气象类专业岗位公开招聘另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3.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专业根据中国气象局人事司《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认定(附件2)。所学学科专业不在气象部门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确认报名资格。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年未派遣就业,且原毕业学校可以按应届毕业生进行派遣的高校毕业生),毕业报到时需同时具备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处分期间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或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审理期间的人员;
5.涉金融、统计、房地产、保险等领域严重失信人员,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中国气象局网站(http://www.cma.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网站(http://nx.cma.gov.cn)、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1.报名方式
登录气象人才招聘网(http://zp.cmatec.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只能填报1个岗位,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7日18:00。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将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已毕业的应聘人员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随个人简历一并上传在校成绩单栏(合为一个pdf格式文件)。资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报名信息填报必须真实准确。填报的专业需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保持一致。如有不实、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聘用资格。联系电话务必真实准确,考试、录用等信息将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
(三)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网站公布。
对于通过资格审查进入考试的人员,在考试前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校成绩单、就业三方协议书和毕业生推荐表(已毕业的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人员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在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条件与招聘条件不符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参加考试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者的,不予聘用。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可申请复查一次,复查结果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参加体检人选必须向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人事处提交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书。应聘人员所在学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应提供未与其他单位签约的相关证明。
(六)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毕业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素质、学业成绩、研究论文、社会实践等情况。考察采用实地考察或信函委托应聘人员就读的院系进行考察。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气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其他有关事项
1.在整个招聘工作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报名信息不实、提供虚假资料、作弊等不诚信行为的,随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在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形出现岗位空缺时,从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同岗位或同类岗位拟递补人员中,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3.应聘人员要遵守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政策。
4.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71号
邮编:750002
联系电话:0951-5029804
监督电话:0951-5029848
电子邮箱:nxqxrsc@163.com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网站:http://nx.cm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气象局
2022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