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哈尔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规定,哈尔滨市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76名。具体选调职位、人数、条件等详见以下网站公布的《哈尔滨市2022年度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一)哈尔滨先锋网
(http://www.hrbxfw.gov.cn)
(二)哈尔滨市公务员选调网站
(https://hrblx2022.ibaoming.net)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选调对象:黑龙江省各市(地)及以下机关(含中央和省直属机构驻黑龙江省市(地)及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中已进行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现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个别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录计划为准)。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具备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2月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招录计划为准。
5.具有3年(含试用期)以上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经历。
6.报考市直机关职位的需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7.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备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立案或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历次选调考试中被认定为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公务员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12月26日09:00--12月30日17:00登录网站(https://hrblx2022.ibaoming.net),登陆注册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照片、身份证、公务员登记表、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学位证书(如有要求)、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表附后)以及其他职位要求的佐证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报名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网上进行,由选调单位负责。考生请对审核情况持续保持关注!对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有争议的,可在网上提交仲裁申请。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人员,需登录网站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请关注网上公告。
4.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选调职位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结合实际综合研判后统一调整。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以百分计,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面试资格确认
笔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进入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数与各招录单位申报计划录用人数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选。笔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在哈尔滨市公务员选调网站公布。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必须持有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确认,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该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视情况依次进行递补。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结合实际综合研判后调整。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和形式由选调单位通知。
六、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谈以百分计,低于60分者,不得录用,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命题;面试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个别职位需进行业务水平测试的,由选调单位以适当的形式组织实施,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考察与体检
1.考察。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选调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按照选调名额最少差额1名确定考察人选,招录人数在3人及以上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以再增加1-2名考察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人选,若成绩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确定人选。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由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组应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后形成书面报告,报市委组织部。主要考察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体检。考察结束后,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按照1:1的比例集体讨论决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无特殊理由,原则上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选调单位确定的进入体检人员为总成绩排名靠后者,需向市委组织部进行书面报告,说明理由。
市委组织部统一对进入体检名单人员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拟选调人员名单由选调单位报市委组织部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工作需要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专业素养、文字综合能力、工作作风及人岗相适等情况。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返回原工作单位。
九、有关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市委组织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451-87173618 0451-87597417(市纪委监委)
0451-87173720(市委政研室)
13633612821 13796116699(市政府研究室)
0451-84015884(哈尔滨新区)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转1070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中共哈尔滨市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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