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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面向社会通过简化程序公开招聘2名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本次招聘2名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自2022年12月15日起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ngshan.gov.cn/)和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hsgwh.huangshan.gov.cn/)同步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公开招聘岗位表中“35周岁以下”为“1986年12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9:00至12月28日24:00,逾期不再补报。
考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登录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huangshan.gov.cn/index.html)网站,进入首页“专题专栏”滚动条中“人事考试查询报名”模块,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报名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2月29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纳专业测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专业测试费用。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专业测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
(1)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在编公务员(含参公)须提供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黄山风景区管委会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
1.专业测试人员确定。确认报考人员与岗位比例数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黄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3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3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环节),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者直接进入专业测试环节(不占用专业测试名额)。
2.有关事项。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的进行加试,具体加试方案另行公告。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四)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人员确定。黄山风景区管委会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
2.有关事项。体检由黄山风景区管委会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考察工作由黄山风景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辞职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风景区管委会报市人社局,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
(六)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将拟聘人员名单、《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履行辞职辞聘手续后填报)报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相关公告内容由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咨询:0559-235534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报名咨询:0559-5580128(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干部人事科)
监督电话:0559-2355323(市纪委监委驻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15日
附件黄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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