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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安康汉滨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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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16 21: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经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为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汉滨区妇幼保健院医学类高层次人才6人(具体岗位、专业及条件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心健康;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在国(境)外取得的毕业证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www.cscse.edu.cn)认证;

4.具有相应医学专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

5.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汉滨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新招录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和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原则和程序

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ankang.gov.cn)、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anb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12月27日—2022年12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步进行,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和资格审查地点:汉滨区卫生健康局人事教育股102室(大桥路苗圃巷4号)。  

3.报名和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有关材料:应聘人员报名前在网站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汉滨区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医学类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验证证明(教育部官网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及相应的医学专业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等招聘岗位所需资料的原件或复印件2份(提供复印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的查验资料);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报考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开具时间必须在报名时间之前),无同意报考意见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到区卫健局领取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和其他事项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0分钟,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人员不得带专业参考书等资料。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如遇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对成绩并列的人员进行加试,依照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体检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在三级医疗机构,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的有关事宜在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院重新检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汉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出生年月、学历、专业等情况。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经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审核后,报请市人社局核准审定,并核发《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  5 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四、有关要求

1.疫情防控要求。一是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报名、面试期间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时可摘下口罩)。二是报名资审和考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核查身份时除外),保持“一米距”有序排队。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报名、面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2.招聘纪律要求。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的方法、程序、时限和标准,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规定。对在报名及招聘中弄虚作假、骗取资格或不符合应聘基本条件、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有关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聘用,并作出相应处理。对于因报名人员误报、误审进入面试环节的,将对该报名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意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915—3231203   监督电话:0915—3255138



汉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汉滨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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