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2人,其中A岗(女性)3人、B岗(男性)6人,C岗(心理学专业,男女不限)3人。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自愿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主要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学生的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及理论实践研究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及研究生毕业于国内重点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
4.报考A岗和B岗人员要求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为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等相关专业;
报考C岗人员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需为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等心理学类专业;
5.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团队合作和服务意识,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的优先;
6.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普通话标准,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7.博士研究生及有工作经验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3月1日之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3月1日之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应聘人员下载《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信息一览表.xlsx》,按照表内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填写信息要求准确、真实、可靠。将填写完毕的《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应聘人员信息一览表》和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明文件、党员身份证明文件的照片或扫描件等一起打包以“本人姓名”重新命名后,以附件形式发送到我院人力资源部邮箱:fsrlzy@hbue.edu.cn(邮件名称注明:应聘辅导员+本人姓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1日上午8:00,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学院对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4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五)考察。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办理体检、签约等聘用手续。
特别说明:
1.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2.A岗、B岗、C岗实际录用指标可根据应聘人员分布情况予以调整使用。
3.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考察等相关事宜将通过学院人力资源部网页予以公告,请及时关注。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人力资源部(法商楼401室)
联系人:孙老师 027-81290811,单老师 027-81977039
单位地址: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邮编:430205
湖北经济学院法商学院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信息一览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