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充实医院人才力量,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临时医务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二、用工方式
试用期(一个月)满后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0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和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五)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政务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邵阳县卫生健康局、邵阳县中医医院公示栏张贴公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4日-1月5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邵阳县中医医院人事科办公室(医院行政办公楼三楼)。报名电话:07396801518。
3、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
(4)岗位所需相关资格证(已通过资格考试,未取得资格证的凭合格成绩单报考)。
(5)报名须携带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当地派出所出示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银行打印的个人征信报告。
4、报名要求: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参加相应职位的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不得多报或重报,多报或重报者取消其报名资格且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邵阳县中医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临时医务人员报名表》,递交报名所需证件并签订诚信参考录取承诺书,确保报名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及相关证件完全相符。
(4)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报考比例的,则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并公示。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报县卫健局批准。
(5)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22年1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邵阳县中医医院人事科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考试范围为报考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考试内容和专业基础理论知识。
(2)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原件(二者缺一不可),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2、面试
(1)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具体面试时间及办法另行公布。
3、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以上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学历高低的顺序排名依次优先录取。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6]140号)和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2]65号)组织实施。
3、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 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邵阳县卫健局和邵阳县中医医院公告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经查证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举报电话:0739-6820515。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中医医院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六、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邵阳县中医医院
2023年1月3日
附件
| | | | | | | | 邵阳县中医医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岗位职数
|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岗位人数
| 年龄
| 最低学历
| 执业资格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护士
| A01
| 30
| 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 大专
| 往届生须取得护士资格证
| 护理学、护理
| | 医师
| B01
| 7
| 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 本科
| 毕业两年以上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临床医学
| | 中医医师
| B02
| 8
| 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 本科
| 毕业两年以上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 中医学、中西结合临床医学、中医骨伤科学
| | 专科医师
| B03
| 5
| 1993年1月1日后出生
| 大专
| 毕业两年以上须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
| 临床医学、中医学
| 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优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