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用人需求,结合高新区《区直单位岗位总量控制方案》,现就高新区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10个岗位,招聘人员23名。具体情况详见《新余高新区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遵守各项纪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专业分类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详见附件2)执行。专业要求为大类,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
7.工作经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3年1月20日,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或社保缴费记录(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不含个人灵活就业人员)。
8.年龄计算截止时间。35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20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9.岗位中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在岗位条件中分别明确本科专业,考生应按岗位专业要求取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
10.部分岗位因其岗位特点及工作强度,适合男性报考,但不限于男性报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录(聘)为国家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存在任职回避关系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聘用的办法,按照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应聘者将《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或社保缴费记录等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2830362244@qq.com,联系电话:0790-6413108;邮件标题及附件标题注明“姓名+应聘岗位代码”。
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所填写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未如实填报在高新区工作的亲属信息,聘用后构成违反“任职回避”规定情形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聘用资格,列入高新区招聘黑名单,3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高新区招聘岗位。
3.报名期内,每名报考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条件负责,报考前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符合条件的职位。
4.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考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5.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2月12日17:30止。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查需携带的材料(审查所需原件,应聘者应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①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③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打印)。
④本人劳动合同、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或社保缴费记录,社保缴费应为单位缴纳,个人按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的不认定为符合工作经验要求。
⑤《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
⑥中共党员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党员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⑦其他资历证明材料。
⑧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3张。
3.资格审查合格者需缴交考试费100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报名费不予退还。
(三)加分
根据工作需要,具有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规定的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含职业资格对应职称层级)职称资格人员分别加1分、3分、5分。
以上加分不累计,以最高为准,计入笔试成绩。
(四)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
(1)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试人员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分析、判断能力、知识储备水平等。
(2)卷面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3.各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未达到3:1比例的,则取消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
4.笔试结束后,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招聘人数在5人及以下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3;6至10人的岗位,面试比例为1:2.5。
(五)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时长10分钟。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应急应变的能力,考察考生与岗位相关知识的沟通技能、思维技能和应具备的个人素养。
3.面试后,因考生放弃、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相应岗位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3.实际面试人员(不含违纪零分、面试零分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分两种情形:
①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且笔试成绩高于4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②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且笔试成绩高于4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4.笔试或面试缺考考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以各拟聘用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先比较面试成绩、再比较笔试成绩确定入闱体检人选。
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 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者上一级别的另一医疗机构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重点考察其思想品质、违法违纪等情况,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遵纪守法证明(无犯罪证明)。
(九)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工作结束后,根据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新余高新党群V公众号
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
格。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管理
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与用人单位指定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3年,含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工资薪酬待遇
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实际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本公告由新余高新区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相关考试公告将在新余高新党群V公众号上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知悉!
新余高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1月19日
附件:
1. 新余高新区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 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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