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有关规定和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林区城镇专职消防队建设方案》的通知(呼政办发〔2023〕6号),为不断巩固和提升满归、阿龙山、金河、得耳布尔四个城镇的消防救援能力,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地区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根河市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城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员共32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一)德才兼备原则;
(二)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三)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
二、招录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32人,其中一线执勤岗位的专职消防救援队员24名(满归、阿龙山、金河、得耳布尔镇各6名,均为男性);驾驶员8名(满归、阿龙山、金河、得耳布尔各两2名,均为男性)。
三、报名范围与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城镇专业消防救援队伍;
4、一线执勤岗位的专职消防救援队员:年龄范围18至30周岁(2005年03月01日以前出生和1993年03月0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放宽到32周岁(1991年03月01日以后出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原公安消防部队转业人员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8年03月0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优先或有消防救援工作经验人员优先;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具备取得高中毕业文凭资格的普通高中毕业学生和具有相当学历的中等职业、技工学校毕业学生;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驾驶员岗位:必须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能熟悉车辆的使用性能和操作;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的精神;年龄范围20周岁至40周岁(1983年3月1日-1993年3月1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此次招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或违法、违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处分,或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聘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其他不适合聘用条件的情形。
四、招录人员管理
(一)使用方向
一线执勤和驾驶员岗位均在所报乡镇的消防救援中队工作并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将从事城镇消防和应急救援工作。
(二)聘用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签订劳动合同。培训一个月,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期间违纪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
(三)薪酬待遇
月工资4500元(含个人承担“五险”费用),消防救援中队提供工作期间食宿、被装等。
五、招录流程
发布招录公告—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体检—进行体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对拟录取人员进行政审—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
六、招录要求
(一)网上报名
1、报名人员需要提供电子版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证(转业证),本人近期免冠蓝底二寸照片。以上证件均为电子扫描件。
2、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以登录根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enhe.gov.cn/),在报名公告中自行下载招录登记表,如实填写后,同报名所需要材料的扫描件一起发送到网上报名专用邮箱(ghsyjgljfhb@163.com)。
3、参加过2022年以前国家、自治区消防员招录考试,全部合格但未被录用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时,报名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填写招录登记表,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报名后,报名人员应当及时关注根河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手机短信,等候资格审查结果公示、体检、体能测试、面试等通知。
5、每个报名人员仅限报一个地区一个职位。
6、报名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13日晚17时止,咨询电话:5222304。
(二)资格审查
招录工作办公室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网上公示。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录条件的都将取消招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三)体检
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经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意后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体能测试和面试
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结果网上公示,根据体能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比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体能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与职位相匹配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职位适应能力。面试人员为体能测试入围人员,如应招乡镇面试人数没有达到招录人数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征求面试人员意愿进行调剂补录。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五)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是对考生的各种心理品质的整体评价,主要测试考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变态心理、心理疾病等。心理测试的答题形式为笔试,即通过发放纸质考试卷,由考生在考卷上回答的方式进行。
心理测试时间、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和聘用
对体能测试、面试和心理测试结果进行社会公示,公示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按照体能测试占百分之四十、面试和心理测试各占百分之三十的总成绩排名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签订五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录由根河市城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员招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根河市应急管理局。整个招录过程坚持全过程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河市纪委监委和根河市应急管理局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相关举报和投诉。根河市纪委监委举报电话:5222101,根河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5238711。
特此公告
根河市城镇专职消防救援队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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