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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麒麟区戒毒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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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9 18: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曲靖市麒麟区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岗位设置及要求

曲靖市麒麟区戒毒所(戒毒康复中心)值班岗位。辅警需求数:男性15名,女性5名。岗位要求: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不限专业,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身体健康,热爱公安工作,工作需要24小时轮班。
     二  

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至2005年1月之间出生);

(四)男性在168cm以上,女性在165cm上;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身心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口吃、重听、纹身,无身体缺陷、无传染病史;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或因公牺牲民警子女、公安类或政法类全日制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在分局从事过辅警工作的;

(七)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岗位分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四)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六)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本人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七)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  

待遇

试用期基本工资1500元,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单位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待遇为3500元/月(含社保部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工龄满一年增加50元。
    五  

方式

采用公开招聘方式,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择优聘用。
    六

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二)报名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023年2月23日。(三)报名地址:麒麟区戒毒康复中心;联系人:包警官,报名咨询电话:13732772255。(四)报名提交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有关执业技术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正面半寸蓝底免冠近照一张,如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报名和聘用资格。
七  

其他

本公告由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政工室、麒麟区戒毒康复中心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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