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心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规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二)具有重庆市户籍的离校两年内办理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届、202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失业证),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的工作,上岗时需提供入职健康检查报告。
三、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4名。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2月16日。
2.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邮件及附件标题按以下格式注明:姓名+学历+学校+专业,邮箱地址:317768475@qq.com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45690028。
3. 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连同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失业证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报名邮箱。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及聘用资格。
(二)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人员需达到2:1及以上,方可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及考察人选。经体检、考察不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或者主动放弃的,按得分高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体检、考察。体检费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方式及时间
采取劳务派遣制方式用工。根据文件规定,聘用工作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劳动协议一年一签,聘用期满,不再续签,协议期内如要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待用人单位批准,办好工作交接后方能离开。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的工资标准为每月2100元。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三)其他事项
按公益性岗位开发相关规定统一进行管理,一年一签订劳动协议书,本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附件: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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