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县直部门: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增收,根据《中共织金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省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链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进行立项的批复》(织乡振领〔2023〕1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局党组研究,决定在织金县33个乡镇(街道)开展农村卫生保洁员招募工作,现将招募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村(居)推荐→乡镇审核→县人社部门联审→乡镇聘用”的程序进行,乡镇负责审核招募,所招募的人员中,不能一人多岗,乡聘→乡管→村用。
二、招募条件
招募对象为建档立卡脱贫户、监测户,年龄18~60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能胜任卫生保洁工作的常住人员。
三、招募人数
总招募人数为3218人,人员名单由各乡镇(街道)按照招募条件上报。
五、招募流程
招募流程为各乡镇(街道)负责审核招募,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部门联审、乡镇聘用。招募工作在县农业农村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的监督下,由各乡镇(街道)按程序公开招募,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人社部门联审后,由各乡镇(街道)与招募对象签订劳务合同,实行统一管理。
(一)发布公告
通过县人民政府官网向各乡镇(街道)公开发布招募公告,公告时间:2023年2月15日至19日(共5天)。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2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不休。
2.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
(三)公示
报名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将拟聘用人员在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和县人社部门联审后确定聘用人员。
1.人员培训。
招募人员确定后,经公示无异议,由各乡镇(街道)自行集中开展培训后到岗。
七、退出机制
因招募人员原因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由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进行清退,并按照招募程序进行补聘。
八、工资待遇
根据《中共织金县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对省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链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项目进行立项的批复》织乡振领〔2023〕1号文件精神,每人每月400元。
九、考核方式
招募人员职能职责重点是对村寨卫生环境进行监督整治,招募人员上岗后,各乡镇(街道)于每月25日前对聘用人员本月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作为考核依据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和人社部门进行审核,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上报情况统一将农村保洁员劳务薪酬划拨到各乡镇(街道)财政专户,各乡镇(街道)自行将劳务薪酬发到保洁员账户。
特此公告
织金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