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辅助人员4名,从事文字材料编撰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辅助人员:4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有大局意识,服从安排,任劳任怨,乐于奉献,中共党员或者中共预备党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2005年2月17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2月17日以后出生),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放宽至40岁(1983年2月17日以后出生);
(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胜任工作要求,有较强文字功底;
(五)退伍军人、熟练掌握机动车驾驶技能者优先。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生育法规、政策处理未满7年或正在接受调查待处理的;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3月3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新兴街24号刘圩镇人民政府党建办公室A201。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如有)、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携带原件现场核验)。
2.《招聘报名登记表》2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网址:http://www.qingxiu.gov.cn/lxz/zwgk/tzgg/t4883472.html)。
3.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考试
1.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10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取前12名且笔试成绩超过70分者进入面试。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根据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体检:到南宁市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公示:公示期为5工作日。
(五)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党委、政府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与青秀区直属国有平台企业广西南宁晟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劳务派遣的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书》(劳务派遣人员专用),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南宁市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工作。
(六)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薪酬福利按照青秀区《关于调整青秀区机关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薪酬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工资:31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2170元/月,绩效工资930元/月。由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做好聘用人员纪律考勤、工作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二)由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一)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有意应聘者请携带报名要求材料到报名地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
(二)本次招聘,初审没有通过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未被列入参加面试或录用人员的应聘材料,将代为销毁,恕不归还。
联系人:韦贤英,联系电话:0771-4738526。
附件:招聘报名登记表
青秀区刘圩镇人民政府 广西南宁昇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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