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此次招聘高中教师10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市第一中学专项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遵守纪律、品行端正,有良好的团队沟通能力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口齿清晰、表达流畅,具有教师任职的基本素质
(二)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聘人员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3日-3月8日。
(二)报名方法
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如实填写《2023年吉林市第一中学专项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附件2需本人手写签名后,将扫描件与电子版一起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到电子邮箱289479128@qq.com。
(三)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对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3.所留联系电话保持通畅,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报名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如无向报名考生反馈信息,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依据报名人数确定具体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能准时参加笔试、面试或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笔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表原件、相关资格证书和获奖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不需携带任何教材及参考资料。
五、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由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结合招聘岗位实际要求情况确定,应聘人员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考试成绩合格)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落编落岗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本次招聘的应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不得调离,不得再次报考吉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七、其他事项
(一)参与招考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二)吉林一中招聘工作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个人或机构组织开展有关招聘的辅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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