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国有企业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98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滁州市部分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计划表,详情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持党的领导和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要求。(其中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24日(不含)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计算方式以此参照。)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7个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5日(以报名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报名资料扫描件至指定邮箱(见招聘计划表):
(1)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资格证书等扫描件;
(4)经本人签字确认的《2023年滁州市部分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扫描件;
(6)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7)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3.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邮箱地址和咨询电话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工作日上午8:00—11:45,下午2:30—5:30)。
4.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需将相关报名资料按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以固定电话(即咨询电话)方式通知。接到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按通知要求携带以下材料至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审: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2023年滁州市部分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需本人签字)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
6.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
7.个人无犯罪证明和征信报告。
注:本次招聘设最低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岗位代码为2023001-2023039的岗位,复审合格的于2023年3月16日发放笔试通知单。
笔试满分为12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与岗位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含岗位代码为2023040-2023059的岗位)。
每位应聘人员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名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
(五)成绩合成
岗位代码为2023001-2023039的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岗位代码为2023040-2023059的岗位,面试成绩为考试最终成绩。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程执行。面试后3天内电话通知参加体检人员。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及其思想政治和现实表现等情况。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各招聘单位网站公示5天。
(九)递补
出现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应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后及试用期聘用人员放弃等导致拟聘岗位有缺额时,按照合成成绩视情决定是否递补。
(十)合同签订
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人员未按期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注意事项
1.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 应聘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因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名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应聘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有造假或违纪行为,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3. 招聘单位统一使用固定电话与应聘人员联系,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本公告规定,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须第一时间告知招聘单位,因违反本公告规定或因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或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不予退还,招聘单位将严格保密。
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50-3216559。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滁州市部分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23年滁州市部分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聘人员登记表》
滁州市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滁州市亭城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滁州市兴滁矿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滁州市扬子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滁州市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