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我县国有企业)和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不足的矛盾,经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其中县城基公司5名,县司法局1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岗位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扎实、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爱岗敬业,具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能力;
3.招聘岗位及条件(具体情况见附表);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现役军人;
(2)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从事本行业工作期间出现重大工作失误、事故和严重违纪被单位除名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不适宜从事工作岗位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用人单位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工作按照报名、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公布、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普众互联人事考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来安县( http://laian.pzhl.net)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6日8:00至3月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 http://laian.pzhl.net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2023年来安县公开招聘5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和16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3月10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 http://laian.pzhl.net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3月10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名数达1:1.5时方可开考,若报考人数不足开考比例,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数。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3月11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3月15日9:00—3月16日18:00从报名网站(http://laian.pzhl.net)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若因疫情等其他原因导致考试时间延期的情况,为此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取消及报名费退还事宜。
3.考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等,分值100分。
4.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体检
按照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按考分高低的先后顺序确定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体检或政审结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参考人员中按分数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6.政审
政审工作由县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7.公示
根据考试情况,按考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初选。考分相同的,优先聘用学历高的,学历仍然相同,优先聘用年龄大的。对于初选的考生,按1:1比例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公示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按程序予以聘用。
8.待遇及聘用
此次公开招聘县司法局16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待遇按照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31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四险一金”手续,县人社局旺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进行派遣并办理相关手续,发放工资、缴纳“四险一金”、审核每月人员在岗情况等;所招聘5名城基公司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按县城基公司薪酬方案确定试用期及薪资标准。
三、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来安县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招聘方案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5629322
附件: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