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污染防治攻坚网格监督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现役军人;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污染防治攻坚网格监督管理员6人,工作内容为对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秸秆禁烧、城市扬尘治理、敏感区域污染源管控、空气质量网格化监测等工作进行巡查,在启动大气污染应急响应期间每日巡查。
岗位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环境科学与工程类、法学类、化学类、大气科学类等专业优先,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吃苦耐劳,具备一定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应用,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9日(请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下载填写《贵港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度招聘污染防治攻坚网格监督管理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的报名登记表需为可编辑版(需附照片),附上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扫描件,发送至贵港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邮箱gghbrsk126@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污染防治监管员聘用+名字”。
应聘者须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
对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审核结果,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考试当天请携带打印并在真实性承诺栏内承诺并签名的报名登记表(需附照片),连同身份证、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应聘者根据抽签号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能力、潜在能力及综合素质。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录用。
(四)体检
我局根据考试结果,组织拟聘人选到市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选,经我局研究后调整拟聘人选。
(五)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书,合同书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表现,双方续签合同。工资待遇参照贵港市招聘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执行,试用期工资待遇按正式聘用工资待遇的80%执行。
地 址:贵港市生态环境局613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甘仕锦、覃晓灵,0775-4570026
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