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人员招聘相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国家移民管理局所属出入境管理信息技术研究所、移民事务服务中心、警务保障中心等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应届毕业生18名。招聘岗位要求的京内生源是指入读学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聘用人员按规定授予人民警察警衔。
具体岗位详见《国家移民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一览表》,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又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招聘单位联系确认应聘资格。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不含定向、委培、部队院校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热爱公安工作和移民管理事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
2.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3.2023年博士毕业研究生为1988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93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毕业生为1997年1月1日后出生;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5.法律法规规定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须在2023年3月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基本素质条件,不得有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形。此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2.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或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3.人事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网上报名
2023年3月3日9:00至3月15日17:00为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www.gjzhaopin.cn)进行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信息及照片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招聘单位将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进入面试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报名信息表以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核。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招聘单位根据具体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可于3月3日9:00至3月17日19:00期间,登录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三)招聘岗位取消
统一报名截止后,未达笔试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量一般不低于2:1)的招聘岗位将取消或核减招聘人数。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请于2023年3月18日至3月23日期间登录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分别占综合成绩的30%、50%、20%。
(一)笔试
出入境管理信息技术研究所笔试内容为计算机类基础知识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计算机专业领域基础知识水平;移民事务服务中心、警务保障中心笔试为综合测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电子化考试方式,使用计算机进行线上作答。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23年3月24日(周五)上午9:00—11:00。
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入围面试人员确定
根据各岗位公布的面试人选比例,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机会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达到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次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面试阶段一并组织专业能力测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有关事项以在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五、体检考察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列为考察人选。因考生放弃或未通过考察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招聘单位研究,可按照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纳入考察对象,也可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
考察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察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全面了解招聘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重点审核个人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审查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表现情况等。
六、体能测评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需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进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国家移民管理局官方网站等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二)聘用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按国家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咨询电话
出入境管理信息技术研究所:010-66265420。
移民事务服务中心:010-66265473。
警务保障中心:010-66265872。
国家移民管理局干部人事司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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