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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清县面向委培生招聘员额岗位的公告(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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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4 17: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关于妥善处理委培生信访事项的情况报告》(延信联发〔2017〕1号)、《关于妥善处理委培生信访事项的情况报告》(延州信联办报〔2020〕5号)精神,按照汪清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拟面向已审核通过的委培生招聘员额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合同制员额岗位11个。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997年-2001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中专委培生(经汪清县人社局资格审核通过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 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3月9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汪清县人社局三楼人才交流中心大厅(汪清县新政务大厅三楼、长荣街道115号)。

(二)报名要求

报名者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及《2023年汪清县公开招聘“委培生”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可在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报名时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报名表,要求用A4纸打印,粘贴近期(6个月内)红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三)资格审查与缴费

参加笔试报名考生现场进行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60元(现金)。

(四)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发放,发放时间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

(五)有关规定

1、考生需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体检、聘用等相关资格。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紧急通知相关事宜。

四、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择岗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二)员额岗位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五、体检

笔试结束后,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考试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应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岗位考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岗位考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十、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汪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angqing.gov.cn/)为本次招聘考试的工作网站,有关考试的信息及相关事项,请注意查询。考试组织部门无特殊情况不会打电话另行通知,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相关组织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此次招聘的有关政策,由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说明。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0433-8812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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