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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职责
选聘人员岗位为雨城区重点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实行坐班制(办公场所由招聘单位负责落实),主要负责雅安市雨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工作安排,保守工作秘密,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谈判和处理疑难问题的能力。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即1973年3月7日以后、2005年3月7日以前出生)。
4.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熟悉基本建设程序。
(二)专业条件
1.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岗位
建筑和市政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取得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五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无不良执业记录。
2.公路工程岗位
路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取得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五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无不良执业记录。
3.水利工程岗位
水利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取得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五年以上项目管理工作经验,无不良执业记录。
4.预决算岗位
造价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取得全国一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职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五年以上造价管理工作经验,无不良执业记录。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三年的;
4.现役军人;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2023年3月14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
应聘者请将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和个人简历、联系电话、主要工作情况简介、本人业绩(工作情况和业绩用文字表述,格式自拟)等压缩至一个压缩文件内发送到邮箱591736392@qq.com。提交材料时,照片和扫描件务必清晰可见,邮件主题请备注好本人姓名。
联系人:张武;联系电话:18080572774。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及所递交材料的真实、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名资格。
2.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初审,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3.通过初审的人员由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电话通知资格复审,须报名者本人带上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和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到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雨城区雅州大道387号雨城区人民政府A幢8033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以上材料需再自行准备复印件1份。应聘者所提供的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后等待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择优录取。
(四)体检
根据职位需要,坚持择优聘用的原则,由选聘评审小组综合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按照最新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一周内本人可以书面向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将通过电话联系通知考生。该环节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察程序。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因政审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考生也须按本公告体检要求体检)。该环节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它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书,不能提供者视为放弃。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试用期满后,由选聘评审小组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聘用人员与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为一年一签,聘期届满实行双向选择,单位和应聘人员同意续聘的,可签订续聘合同,用人单位或个人其中一方不同意续聘的,聘约自行解除。用人单位与个人之间解除聘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需要向个人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承担任何的经济补偿义务。
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为6000元/月(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为16万元/年(含单位和个人缴纳五险一金),另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附件: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编制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雅安市雨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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