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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莆田市荔城区委统战部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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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9 17: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荔城区委统战部关于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荔城区委统战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服从工作安排;
3.年龄在36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熟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电脑操作技能;
5.有扎实的文字功底和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二、招聘办法
按照公平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9日-3月16日。
2.报名方式:相关资料电子版(或扫描版)发送邮件至lcqtzb@163.com(邮件标题:姓名+报名)
3.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荔城区委统战部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
4.咨询电话:0594--2292622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经审查合格后以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笔试、面试。
(三)组织笔试、面试(以具体通知为准)
时间:初定2023年3月21日上午9:00。
地点: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236号,荔城区委大院内,荔城区委统战部会议室。
携带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荔城区委统战部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体检
笔试面试通过后进入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参照莆田市公务员体检项目、合格标准规定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如体检出现不合格的,从岗位报名人员考核分数高低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选通知体检。
(五)公示
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书。
三、相关待遇
1.工资:面议。
2.无特殊情况享受法定节假日、双休日。
3.实行一年一聘制。年度考核合格者,根据工作需要予以续聘。
中共荔城区委统战部
2023年3月8日

附件:中共荔城区委统战部关于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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