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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上半年四川凉山越西县事业单位招聘4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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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0 17: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越西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越西县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越西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yx.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岗位44名,具体岗位见附件《越西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一览表》。招聘范围中的“全省”是指:截至2023年3月16日,户籍为四川省(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大中专院校集体户籍学生入学前为四川省户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符合相应岗位的体检标准。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等栏的学习形式、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分别同时相符。与《一览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按管理权限认定的辞职、辞聘、解聘等时间在2023年3月 16日之前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属非在编在职人员。
5.报考者的年龄、资格、条件、加分等要求,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3月16日。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前提下,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可分别对应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大学专科的岗位。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4.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
7.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越西县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本次公开招聘,选择加试彝语文的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 日上午9:00至 3月20日下午17:00 时。
报名网站入口: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
报名及资格初审等事项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和《一览表》,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登录报名网站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者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等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未注册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后,登陆个人账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其中学习形式、学历、专业等必须按照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据实填写,不得因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与毕业证所载专业有不同而进行修改(若《一览表》中“其他”、“备注”等栏中有条件要求的,请在简历中注明),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为10KB -30KB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上传的照片必须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不得进行任何修饰,且与报考者本人相符。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和考核时使用。
3.资格初审。根据报考者网上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于3月21日17:00结束。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须在报名时间结束前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结束后即3月20日17:00以后,因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再上传照片,请考生注意)。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将在审核意见处说明原因。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能再改报本次考试的其他岗位。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照片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参加笔试。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聘用阶段,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网上缴费
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3月16日上午9:00至3月 22日17:00时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和川发改价格规〔2022〕539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三)岗位调整
笔试报名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之比详见《一览表》,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的,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调整。调整公告于2023年3月24日在越西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
(四)选择加试彝语文报名
选择加试彝语文的岗位,考生可选择加试彝语文,也可选择不加试彝语文。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先进行网络报名,待资格网上审核及照片质量审核通过后,于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打印并携带《报考信息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越西县人社局6楼(609)进行现场报名并缴费(50元),同时提供本人2寸彩照2张。在规定时间未报名的视为自愿选择不加试彝语文。
(五)打印准考证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4月4日9:00至4月9日上午9:30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按网站提示输入报名时的姓名、身份证号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准考证上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准考证除笔试外,还将在其他招聘环节使用,请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招聘单位规定的笔试总成绩所占比例以及面试成绩所占比例详见《一览表》,选择加试彝语文的彝语文科目占笔试成绩的1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各岗位笔试科目详见《一览表》,卷面满分100分。彝语文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9日,笔试地点:越西县,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3.笔试成绩公布
(1)笔试成绩于2023年5月中旬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询、公布。由于阅卷工作是采用计算机阅卷,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申请查分,其中: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考生需进行查分的,于成绩公布后3天内申请。
对彝语文成绩有疑问的向州教育和体育局申请核查。
(2)查分结束后笔试折合成绩和加分后的笔试总成绩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越西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4.政策性加分
凡符合下列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4月10日—4月11日携带有关材料到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大会议室进行审核加分。逾期未交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补齐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加分结果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越西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1)少数民族报考者加1分。
(2)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加2分。在此基础上,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或2015年以后被部队旅、团级政治机关批准评为优秀士官、优秀学员、优秀义务兵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4)国家和省“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服务人员,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部门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加2分(通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已被转聘为正式教师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
(6)2007年以来全省从高校毕业生中统筹选聘到村(社区)任职、并与县(市、区)人事部门签订聘用合同、在村(社区)任职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每工作满一周年,加2分,被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评为优秀的(非年度考核优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相同类型的加分只计算最高项。凡享受加分政策(含少数民族加分)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不再享受该项加分政策。在编在职或曾任公职人员,加分须提供录(聘)用时未享受加分的证明(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开具)。
加分须提供以下材料:
少数民族加分人员须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报名表。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人员须提供: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5.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人员须提供: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组织部、教育局、人社局、团委)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准考证。
以上材料是证件的审原件收复印件,开具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二)面试
面试由越西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宜详见面试公告和《面试通知书》。
1.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各岗位报考者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实际参考达不到面试资格审查比例的岗位,该岗位笔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最低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全部进入面试),若笔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所有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最低分数线指实际参加《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时不含零分及以下人员。其中:《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最低分数线分别计算。】
2.面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另行公示。
面试入围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复审:
(1)《报考信息表》2份(在考生之家上自行打印,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在表上清晰完整显示)。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户籍证明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和复印件各1份。
(5)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
其中,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条件涉及专业方向的,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负责审查认定。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由主管部门(招聘单位)通过相关高校或省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在规定时间内不补齐证明材料或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报考者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要求递补拟面试入围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本环节递补1次。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4.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及拟体检人员名单等。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
1.不加试彝语文的考生:
笔试成绩=《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选择加试彝语文的考生:
笔试成绩=《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90%+彝语文成绩×10%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同时,如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平均成绩的,取消招聘资格。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卫生公共基础》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卫生公共基础》成绩仍然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因报考者自动放弃体检等原因产生的空缺,须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确定体检人员”要求进行递补,本环节递补1次。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5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或吸食毒品毛发检验(简称发毒检)。
对于怀孕考生参加体检的,参照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文件规定,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待考生孕期结束可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时完成体检,作出体检结论,然后再进入相应的招聘环节。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其中尿毒检为阳性的也确定为体检不合格。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问题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八、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有选岗的岗位),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聘用资格;选岗后7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不予递补。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6年,请严格遵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递补
拟招聘人员因考核不合格、个人原因放弃考核及拟聘用公示发出后放弃等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十、招聘信息公告方式
笔试成绩由报考者自行在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上查询,加分、笔试总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公示等都在越西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cyx.gov.cn/〕公示、通知。报考者应及时、主动到本次招考信息发布网站上查询或与联系了解招聘信息及进程,因不及时、不主动查询招聘信息造成损失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十一、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越西县卫生健康局、越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4-7616423 0834-7612876
监督电话:越西县纪委监委 0834-7612420

附件:越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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