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发布了《衡阳市关于发布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的公告》,为使广大考生更充分理解公告内容,现将涉衡阳市妇幼保健院需缺岗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衡阳市妇幼保健院计划引进30人。具体用人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文末《衡阳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资格条件及政策待遇
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引进人才资格条件及政策待遇严格按照《衡阳市关于发布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的公告》(https://www.hengyang.gov.cn/hyswjw/xxgk/gzdt/tzgg/20230313/i2950378.html)执行。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s://www.hengyang.gov.cn/hyswjw/)、衡阳智慧党建官网(https://www.hyzhdj.gov.cn/)、“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发布《衡阳市2023年度市直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公告》。衡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hyfybj.com/)同步发布《衡阳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度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的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引进岗位报名时间从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4日17:30,补充资料时间截止至3月25日上午12:00。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报名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17:30,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搜索关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人才需求—岗位需求—进入《2023年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需求目录》,选择引才单位及岗位进行线上报名(识别二维码进入报名平台,点击“考试报名”)。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考试专业设置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线上报名时,上传资料为: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电子照片和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③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照片(在编在岗人员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④本人2寸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
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考试采取线上资格初审和现场确认,由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用人单位完成。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认定。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可以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1.线上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实施。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报名资格及初审结果有疑问的,可拨打用人单位电话具体咨询,联系方式见文末。
2.现场确认统一安排在面试前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到现场确认的考生,请携带以下资料:①线上报名系统打印的《2023年衡阳市市直卫健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③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④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未按时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行放弃报名,后果自负。现场确认通过人员发放考试考核通知单。考生凭考试考核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参加本次考试考核,请考生妥善保管,以免影响考试考核。
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的实行随报随审、随谈随签,具体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四)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的方式。
(1)面谈(考核)。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的,采取面谈(考核)方式进行,由用人单位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面试。除博士岗位外,采取面试(考核专业实践能力为主,口述作答)方式进行,时间为8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的总成绩。面试由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
2.面试的时间、地点安排。面试安排在现场确认的次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3.开考比例。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低于1:3的岗位,可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核减岗位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并发布调整引进计划公告。所有低于1:3开考比例的岗位,对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成绩设定最低分值,最低分值为80分,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博士研究生引进岗位不设置分数线。
4.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试成绩将在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考生的总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再相同则须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
2.体检由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原则上在面试结束后次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3.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考察由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引进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引进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由衡阳市卫健委及用人单位召开党组(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对象,报送市委人才办。市委人才办召集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市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定引进对象,并在衡阳智慧党建官网、衡阳市卫健委官网、湖南人事招考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引进对象公示不合格者或弃权的,不再递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引进对象,由市委人才办下发书面批复通知书,用人单位凭市委人才办批复通知书,与引进对象签订合同,到相关部门办理录用入编、待遇申报等手续。
四、管理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名参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引进的人才须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编制、补贴等人才引进待遇,并予以解聘。
(二)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衡阳市卫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734—8127028(衡阳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0734—8173499(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734—8866613(中共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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