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统一公开招聘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共75名。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4月1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报考年龄为18至40周岁(即1982年4月11日至2005年4月10日期间出生)。岗位另有条件的,按岗位设置的年龄条件要求。
5.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其中,报考岗位要求含“具有住培合格证(或在2023年内获得住培合格证)”,考生报名时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0日上午9:00时至4月14日下午17:00时。
(二)报名方法
1.网上申报资料。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明确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注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的彩色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40KB以下)以及岗位要求条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2.单位网上初步审核。招考单位依据报考者网上提供的资料及时提出是否符合岗位报名资格的初审意见。通过初审合格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能通过初审的4月14日下午17∶00时前可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截止时间为4月15日中午12∶00时。
3.报名确认。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面试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报名确认事宜另行通知。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面试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同时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可报考“应届毕业生”的岗位:①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②2021、2022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8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3.报考者在报名期间,应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岗位所需条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如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上传证明材料不齐的,不予通过初审。
4.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期限以及相关资历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居民户口簿、期满考核合格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
5.报考岗位要求含“具有住培合格证”岗位的考生,如已参加培训结业考试但证书未出的考生可提供成绩单进行报考。
6.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上传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部门盖章)、原毕业院校出具的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证明等材料扫描件。
7.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须提供符合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2023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也可用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在报名时提供有效的应届毕业生材料。
8.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9.报名人员必须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对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招聘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岗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10.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笔试资格审核前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网上报名系统补充上传)。其中,已经聘用为佛山市三水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本次职位;已经聘用为佛山市三水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和佛山市三水区妇幼保健院职位。
11.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笔试资格的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笔试、操作考核、体检、考察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若报考人员违背上述承诺的,列入诚信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佛山市三水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五、考试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等方面,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不合格者不能进入笔试环节。依据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所在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面试合格考生中确定进入笔试人员。面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面试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对拟进入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并从面试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笔试对象。若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和综合知识,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操作考核
面试、笔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在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操作考核人员。若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操作考核主要考核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操作能力和综合表现,考核时间为1-3天,操作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生必须在考核公告发出之日起15天内完成操作考核,逾期未完成的,则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操作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在操作考核环节中同步进行。
六、体检
操作考核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考察、递补和调剂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岗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后续招聘程序。是否递补,由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研究决定。
本次招聘出现的空缺岗位,是否调剂录用,由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招考单位意见研究决定。相关事项另行公告。
八、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及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名后请留意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网站(网址:http://www.ss.gov.cn/gzjg/ssqwsyjhsyj/zwdt/tzgg_1106913/index.html)公布考试安排等事宜。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由三水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7-87733334
佛山市三水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3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