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我县乡镇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和《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湘人社规〔2020〕12 号)规定,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县拟面向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定向公开招聘10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特制订此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1.面向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工作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村务专干、党建扶贫助理员定向招聘7名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全额事业编制);
2.面向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工作的任职满1个任期经考核合格且仍在任的村(社区)干部定向招聘3名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全额事业编制)。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不得报考的情形:
(1)《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得报名的情形;
(2)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近三年有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4)存在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集体租金、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组织、煽动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5)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
(6)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7)其他不宜报名的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45岁以下(即1975年11月3日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相关招聘乡镇等部门共同参与。按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进行考试。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核减招聘计划。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日- 11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中共靖州县委组织部。
2.报名要求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毕业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正面近照2张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一人员报多个岗位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报名时,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联合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再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巡察、法院、检察院、公安(交警)、民政、卫健、信访、市场监督、应急、农业、审计、税务及公民征信管理部门意见,做到个人档案必审,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领取准考证
考生需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凭个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共靖州县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工作实绩测试三种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工作实绩测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为农村工作相关知识。笔试成绩占考生综合成绩的30%。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生综合成绩的30%。
面试时间、地点和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3.工作实绩测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工作实绩测试人员。工作实绩测试按知识结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群众满意度、创新工作5个方面进行量化评分。工作实绩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
4.如出现某岗位笔试时只有一名考生参加、其他考生弃考的情况,则该考生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面试;如出现某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工作实绩测试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才能入围工作实绩测试;如出现某岗位实际参加工作实绩测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则该考生工作实绩测试成绩须不低于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工作实绩测试成绩,才能进入体检。
(三)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工作实绩测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得录用。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在笔试、面试、工作实绩测试成绩均符合要求的条件下,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不超过两次。无合格递补对象的,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1.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在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或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2.应聘同一岗位的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分配。
3.新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网上查询:“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www.jzx.gov.cn); “怀化人事考试网”(www.hhrsks.com)。
2.疫情防控期间,省内所有报名人员到现场报名考试时,需进行测量体温并出示“健康码”,并提前报告近期14天行程踪迹,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自疫区及中、高风险地区返靖的考生须持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入靖后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健康监测才能参加报名考试;境外返靖人员需要按照管控措施进行核酸检测和血清抗体检测,并出具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证明。具体事宜请咨询县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电话:0745-8230166。考生参加报名、笔试、面试,须按照新冠疫情防控要求自备口罩,测量体温合格后才能进入相应的场所,人员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
3.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靖州县委组织部组织室(0745-8229822);
靖州县人社局(0745-8253393)。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745-8224234)。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