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师范学院成立于1978年,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校是贵州省第一所“绿色大学”、首批“高校文明校园”和“特色文化学校”,获批贵州省首家国家级“华文教育基地”,设有贵州省教育行政干部培训中心、贵州省乡村振兴研究院、教育部西部地区中小学校长国家级培训基地、国家教育考试评卷基地、教育部书画等级考试贵州省承办机构等机构和平台。学校现有18个教学单位,52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等10个学科门类。学校现有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2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5 项,贵州省区域内一流建设学科、特色重点学科、重点学科13个。国家级众创空间1个,省级院士工作站、省级“2011 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高校人文社科基地、省级人才基地等省部级科研平台36个。当前,学校正朝着区域一流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目标稳步迈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贵州省教育厅同意,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人。其中,专业技术岗人员13人,包括:教师岗人员7人,实验岗人员1人,其他专技岗人员1人,辅导员4人;管理岗人员4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6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1977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七)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师范学院网站发布(http://www.gznc.edu.cn/)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23年3月27日到2023年4月4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8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贵州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未按时提交报名信息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未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9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贵州师范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必须在24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4月8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4月8日17:00至4月9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只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名时应聘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选择符合自己的岗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名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3. 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6日9:00至4月10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单个岗位的报名人数(指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人数开考,但是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需笔试单科成绩90分及以上且总成绩需达18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单个岗位无人报考、无人通过资格初审或无人缴费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并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脱贫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的2023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免收考试费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按照“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免收考试费申请提交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退费。如未按规定提交申请和有关资料不属实等导致免收考试费申请失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4月28日9:00至5月5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资格初审咨询电话:0851-86276071。
6.考务及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
(转0<省本级>再转0<人工服务>)。
(三)笔试
笔试由贵州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类别:A类B类C类,详情见附件1。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7日(星期日)上午
3.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方式为分类考试 ,考试大纲详见“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科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若因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4.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5.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6.笔试成绩计算: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按40%计入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在贵州师范学院单位网站上公布。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由贵州师范学院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现场审查。
(1)确定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单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笔试单科成绩90分及以上且总成绩需达180分及以上)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在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后进行,具体时间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地点:贵州师范学院信息楼1309室(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4)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①网上报名平台在线打印的《贵州省2023年5月7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信息表》(附件2)1份;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背面写个人名字)并装入信封;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考察环节,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国外(境外)学习期间课程表原件(原件及翻译件)及复印件2份;
④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者提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⑤应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提供截至资格复审时3个月内,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
⑥在职人员须在《报名表》原单位意见栏目中填写原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有人事管理权的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⑦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根据岗位一览表要求);
⑧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应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提交入职承诺书;
⑨自行打印并签署《报考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1份;
⑩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持委托人亲笔书写的委托书(需注明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委托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确定和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复审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6)特别提示:
①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②请应聘人员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如因应聘人员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③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递补人员名单、时间等将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由贵州师范学院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面试分值按百分制计分,得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60%计入总成绩。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教学试讲。
面试内容:面试主要从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实践能力、沟通能力、创新意识和岗位适应性等方面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面试成绩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总成绩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由贵州师范学院统一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考察环节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应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事业单位工作岗位的,存在实施虐待,故意伤害,强奸,猥亵,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九)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师范学院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或不按时报到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有关说明
(一)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在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师范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接受贵州师范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报考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书的专业名称需与“需求专业”栏中所列专业名称完全一致,若需求专业为一级学科的,所学专业需与该一级学科对应的专业完全一致。
(四)应聘人员在招考期间密切关注贵州师范学院网站上发布的相关招聘工作信息和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五)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参加任何环节考核未通过的均不退费。
(六)贵州师范学院地址: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115号
(七)贵州师范学院网址:http://www.gznc.edu.cn
(八)联系电话:0851—86276071、85860791
(九)监督电话:0851—85811044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师范学院报省教育厅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师范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2:贵州省2023年事业单位分类科目考试报名信息表.doc
附件3 :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4: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贵州师范学院
2023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