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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招聘乡村(社区)规划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夯实实施绵阳市涪城区“三千工程”、建设“四个强区”的规划工作基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乡村(社区)规划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
二、工作岗位及主要职责 (一)工作岗位
乡村(社区)规划师
(二)工作职责乡村规划师职责:负责提出关于该镇发展定位、整体布局、规划思路及实施措施等方面的建议意见;参与涉及规划建设事务的决策研究;参与国土空间规划、中心城区范围内控规修编、村庄规划、绿化景观提升、公共空间微治理等各类规划编制过程,提出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审查政府投资性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方案;协助审查镇域内建设项目规划和设计方案;负责监督规划实施情况,对建设项目提出建议意见;负责提出改进和提高乡村规划工作的措施和建议;完成区自然资源局和镇安排的相关业务工作。
社区规划师职责:负责对城市空间布局进行摸排和分析,提出社区空间功能完善、文化保护、环境治理等工作的对策和思路;参与涉及规划建设事务的决策研究;参与中心城区范围内控规修编、一般地块城市设计及修建性详细规划、绿化景观提升、公共空间微治理等各类规划编制过程,提出规划编制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审查辖区内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规划和设计方案;负责监督规划实施情况,对建设项目提出建议意见;负责提出改进和提高城市社区规划工作的措施和建议;完成区自然资源局和街道安排的相关业务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乡村(社区)规划师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身体健康、善于沟通、工作严谨、公平公正,熟悉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专业政策、法律法规、热心乡村(社区)规划工作;具备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统筹城乡实践、投身乡村(社区)规划事业的强烈愿望和务实的创新精神。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城乡规划(城市规划)、建筑学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从事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经历1年以上,截至招聘公告发布当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有主持中小型城市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编制等经验者优先。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招聘方式
按照报名初审、面试、体检的流程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2023年4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绵绢路9号210室)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须提交:
(1)《绵阳市涪城区乡村规划师报名登记表》(请登录绵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myrsks.com.cn下载)并贴彩色免冠照片1张,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份,近期二寸免冠近照2张;
(3)在学信网上下载个人学历验证报告一份。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对填报的信息负责,填报的所有信息须真实可靠、准确无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承担。
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将对应聘人员的所有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将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面试时间。
六、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方式:由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暂定于2021年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三)面试后,根据招聘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将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四)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体检等具体事项在面试结束后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请应聘人员自行查看,不再电话通知。
七、体检
体检由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面试、体检合格人员,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被公示人员因被举报查证属实,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空缺名额,经用人单位研究另行安排。
九、聘用及待遇
(一)应聘体检合格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按相关程序予以聘用。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手续。
(二)聘期原则上为3年(期间若出现重大工作失误、违法乱纪或年度考核较差难以适应岗位要求的将提前解聘)。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双方意愿,另行协商是否续聘。
(三)待遇
乡村(社区)规划师年薪标准为10万元/年。待遇由四部分构成,其中,底薪6万元人民币(含五险一金、社会保险金的单位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是年度工作的基本报酬(购买社会保险的工资基数),按月足额发放,并按照相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业绩薪金2万元人民币,是根据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情况所得的报酬;创优薪金1万元人民币,是在考核合格基础上,经认定对推动我区规划事业做出贡献所得的报酬。业绩薪金和创优薪金每年度发放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发放业绩薪金和创优薪金。其他待遇约1万元人民币,是在考核合格基础上,发放与工作相关产生的费用,含交通费、健康体检、加班费(经日常工作管理单位认定)等。年度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十、纪律要求及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对提交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或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因应聘人员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应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未尽事宜,请与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联系,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0816-2230592
(四)本公告由绵阳市涪城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绵阳市涪城区乡村(社区)规划师报名登记表.doc
2023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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