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政务中心)是隶属于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的二类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承担高新区机关统计服务、产业服务、财务会计、新闻宣传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的工作人员将委派到管委会相关处室等工作。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见附件《厦门火炬高新区委属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2023年)》(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坚持正常工作;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4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或尚未解除党(政)纪处分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4月12日。
(一)考生报名。报考人员通过高新区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service.xmtorch.xm.gov.cn/zhaopin/ 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如实、准确填写(修改完善)个人信息,并提交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不超过200KB大小)。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条件的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录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关系。报考考生须确保所留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5:1的,原则上应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招聘单位视情况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二)资格初审及笔试通知。招聘单位对考生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报考人员可在报考成功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2023年4月13日16:00前通过网络方式进行申诉。已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按提示时间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下载准考证的考生视同主动放弃笔试。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侧重于公共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能力,卷面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笔试成绩将在火炬高新区官网(https://xmtorch.xm.gov.cn/ )上进行公布。
(二)资格复核
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所有拟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现场资格条件复核。资格复核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它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等,由面试考官当场打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乘以40%、面试成绩乘以6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成绩。
五、体检与政审
按综合成绩高低和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集中体检。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合理期限。
(二)政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政审,由其所在工作单位及党支部出具相关鉴定证明材料,并对其资格条件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再次进行复核。
(三)递补及出缺。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保留一年,从实际面试日期开始计算。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或被聘用后一年内辞职,招聘单位可视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招聘单位有其他相近岗位人员空缺,也可自行制定出缺方案,经研究后在本次招聘工作未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火炬高新区官网(https://xmtorch.xm.gov.cn/)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
(二)聘用。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材料,否则视为放弃聘用资格。委属二类事业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招聘简章相关规定及未尽事宜由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92-5380017;0592-5380732
附件:
1.《厦门火炬高新区委属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2023年)》
2.《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3年)》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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