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县校合作、推进“双百工程”,加强我县矿业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人才招聘机制。
二、岗位设置
招聘单位、人数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蒲县矿业类紧缺急需人才需求表》。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双一流”大学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对报考的博士毕业生,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采取考察的方式直接进行聘用,博士毕业生招聘不受数量限制,不占用本次招聘名额。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3.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4.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自愿在蒲县服务不少于5年。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人员;
4.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中国矿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大同大学、蒲县县委组织部,报名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至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报名时需提供《蒲县矿业类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并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尚未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校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公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开展,资格审查结束后,通过电话等方式告知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名人员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取消聘用,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面试
1.面试由蒲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全程录音摄像。
4.面试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每个岗位报名实际情况进行分组,为确保公平公正,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过多,一个面试考官组无法一天内完成面试的,可增加若干面试考官组,采取加权平均法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1)首先计算出每个面试考场的面试平均成绩(A1、A2、A3...An);
(2)其次将所有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相加除以面试考场总数,计算出所有面试考场的总平均成绩(R),即:R=(A1+A2+A3+...+An)÷n;
(3)再用面试总平均成绩(R)除以各面试考场的平均成绩(A)得出该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Xn)。即:Xn=R÷An;
(4)考生最终面试成绩为面试原始成绩乘以本面试考场的加权系数所得分值。
5.面试满分值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报考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数超过1∶5的可酌情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考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6.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承担。对体检结论不合格而需要复检的,在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检时间、地点在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体检的视同为放弃资格,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招聘。因考生体检、考察环节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名额,根据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数超过1∶5增加笔试的人员)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用,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六、薪酬待遇
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同时享受《蒲县广聚人才十条措施》(蒲人才组发〔2021〕1号)等文件规定的有关待遇。
七、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参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相关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八、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蒲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蒲县县委人才办承担,公告未尽事宜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和特殊情况采用“一人一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由蒲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3.请考生随时关注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咨询电话:
蒲县县委组织部
霍主任 0357-5322995 18735788749
招聘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中国矿业大学(徐州)青创业广场B4
冯老师 13270282336
太原理工大学虎峪校区致明楼315室
刘老师 0351-6018074
大同大学新平旺校区办公楼201室
马老师 15735175383
蒲县蒲城镇府前街1号县委楼321室
许老师 18235766890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2.附件2:蒲县矿业类紧缺急需人才招聘报名表.docx
3.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蒲县县委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3年4月12日 |